我清理著袍子上的麵包屑,一邊以不滿的口吻說著,“丫丫,你已經不是小孩子了,行為得像個淑女哦。”
為什麼我會感到一陣惡寒……吉應該做不出這種事情吧,如果是他的話只會睜眼看著我噎住的難堪,然後笑著打趣我才對。
不過,從另一面來看,傑真是個合格的大姐姐。
可是,我想要的不是大姐姐啊,吉,你怎麼還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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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瑞切兒城逃走已經三天了,因為要躲避著神聖騎士團的追殺,我們放棄了通往暴風城的大道,鑽進人跡罕至的迷霧森林,——迷霧森林,林如其名,一年到頭都籠罩在茫茫的迷霧中,誤入森林的人一大半都因為迷霧的關係再也無法走出去,所以在森林裡我們暫時是安全的。進入森林以後,傑說他能夠帶領我們穿過這座森林直接到達暴風城,雖然沒有聽說過有先例,不過我相信了,沒有什麼原因,反正我就是相信了。
今天是進入森林的第三天,吃完午飯,趁著午後沒有迷霧的幾個鐘頭,我們繼續著迷霧森林中的行進。
迷霧森林並沒有我想象中的那麼難走,其實這應該歸功於傑。
傑能不用任何特殊手段,輕鬆的分辨出林中的方向,最讓人奇怪的是,他竟然在森林裡找到一條據他說能通往暴風城的隱蔽小路。為什麼在迷霧森林會有道路?我好奇的向傑提出了這個問題。
傑的回答很簡單,在這一點上,他和吉蠻像的。
“這是瑞切兒城的獵人們留下的。”
哎,在迷霧森林能打獵?進來不迷路算萬幸了。而且在瑞切兒城好像並沒有獵人吧。
“一百年前這裡是沒有迷霧的,那個時候這座森林被人們叫做妖精森林……”
吉沒有再說更多的內容,但我聽得出,他對這裡的瞭解程度很深,像我這種學識淵博的天才魔法師都不知道的東西不會太多,而妖精森林則是我從來不曾聽說過的存在。
不過,看樣子,傑好像不會繼續說下去了,我也沒有必要厚起臉皮問人家不願意說的東西。
當霧氣開始出現,於叢林中聚攏,而阿比再次叫累,被傑抱進懷裡的時候,我知道,今天的晚飯時間要到了。
今天的晚飯吃什麼呢?難道又是麵包?哎,想起麵包我就煩,傑好像對吃沒有什麼概念,每頓飯除了麵包還是麵包,真懷念吉還在的日子,好歹除了麵包還有偶爾一頓的野味。天天吃麵包我會營養不良的,怎麼說我也是個14歲的女孩吧,這樣下去會影響身體發育的哎。
抱怨歸抱怨,這些話我是不會當著傑的面說出來的,我可不想讓他把我當成一個任性的女孩,哎,真是讓人煩惱啊。
正在我煩惱著這些無聊的東西的時候,走在我前面的傑突然停住腳步,害得我差點撞上他的背。
“怎麼了?”傑不會因為一些小事而如此神色凝重,儘管相處的時間不長,不過我明白這一點。
“小心,有人追上來了。”傑把懷中幾乎要睡著的阿比放下,“應該是教會的聖騎士,我大意了,沒想到聖光教也有擅長追蹤的人。”
“追上來的人不會太多。”他們不可能完全掌握住我們的行蹤,在很大的可能上是地毯式的搜尋,而分散到這一點上的聖騎士人數是有限的,“傑,你的能力應該不會比吉差吧。”
沒有見到過傑的能力,我還無法放心。聖騎士的攻擊力雖然不是很強,但他們超強的物理防禦和不低的魔法抗性會讓我們很頭痛的。
傑難得的微微對我一笑,用手捋起搭上肩膀的黑色長髮,在頭上挽了個髮髻,“告訴你一個秘密,吉的能力可是從我這裡學來的。”
“那我就放心了。”挽起髮髻的傑還真漂亮,嗯,還有點嫵媚,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不由得多看了兩眼,可是討厭的阿比卻抓住了我的動作。
“丫丫……姐姐,傑是我的,你不能跟我搶哦。”這小子,說完靠近我用很小的聲音說出後半句,“放心,我保證不和你搶吉,他是你的,我們就這樣定了。”
聽到阿比的話,我臉紅了,有點不好意思的看了看傑,傑還在打理自己的儀容——嗯?不就是準備打架,需要準備那麼久嗎?雖然說童言無忌,但是阿比的話的確讓我心動……哎呀,我又在想什麼了,現在我們即將面對敵人的攻擊,沒時間想那些無聊的東西了。
伴隨沙沙的腳步聲,聖騎士耀眼的盔甲在昏暗的森林中也是很好的靶子。
不等傑開始攻擊,我已經扔出幾個風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