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那頭又頓一下,印象中斯文有禮的邵經理突然爆出笑聲。“好、好,傅小姐,麻煩你把你們現在的位置告訴我,我馬上開車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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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傻蛋再次回到了她的公寓裡,雖然只預計停留一個晚上。
“行權搭晚上的班機回臺灣。”自稱有恐狗症的邵經理這樣保證:“明天就會來把傻蛋帶走。”
如果可以的話,她希望那個男人愈晚回來愈好。
她還想和傻蛋多相處一點時間。
她還沒有準備好再見到他。
下午的那通電話,當她聽到Val這個名字,她第一個想到的,是那個總是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而不是她當初撿到的這隻小笨狗。
當然,那是因為傻蛋本來就不叫做Val。經過這四個月,她幾乎已經淡忘掉自己曾經幫它取過這個名字。
所以,聽到Val,她想到的是夏行權,而不是傻蛋,是一件很合理的事。
但這並不能解釋在那一個瞬間,當她聽到Val這個名字時,突然失控的心跳。
她還是在意他的。跟他分手,只不過是一個多星期以前的事情而已。
收拾完餐具,她拿起剛剛租回來的小說,打算用二維空間裡的愛情埋葬自己,不要再去思考現實生活裡的一團混亂。
有人按門鈴。
轉過頭,看向躺在地板上呼呼睡著大覺的傻蛋,她皺起眉頭。
會是他嗎?他也未免太不浪費時間了吧?連一個晚上都不留給她跟傻蛋。
一邊低聲抱怨,她拿起話筒,沒好氣地開口:“喂?”
對方沉默了一下,然後才遲疑地開口:“千樹?”
她愣住。是遊建平。“建平?”
“呃……對。千樹,你睡了嗎?”
“沒有。建平,你怎麼會來?有事嗎?”
“我……”男人的聲音消失,過了幾秒,才又說:“千樹,我可以上去嗎?”
她看看時間,現在已經快十點了。
如果是別的男人,她會說不可以。這是單身女子的閨房,她還有一點常識。
但他是遊建平,她愛了十年的男人。就算她強灌他春藥,這個古板的男人也不會對已經分手的她有任何不軌的舉動。
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有危險的人,說不定是他才對。
她遲疑了。不是因為其它的原因,而是她不確定自己還想不想見到他。
“……千樹,我……我只想說一句話,馬上就走了。”
她嘆氣。“上來吧。”
過了不久,熟悉的腳步聲音接近,她深吸口氣,不等他按下門鈴,直接開啟玄關的大門。
他就在那裡。
“嗨,建平。”她笑著和他打招呼,一邊猜想著他上門造訪的目的。
他有點尷尬地勾起嘴角,點頭。“對不起,千樹,這麼晚來打擾你。”
一年多不見,他似乎更穩重了一點。方正的臉上那雙溫柔的眼睛,還是和以前一樣,沒有任何改變。
以一般的標準來說,遊建平長得不錯,雖然稱不上是人見人愛的大帥哥,卻也算是樣貌端正。加上將近一百八十的身高,單就外表來說,絕對不只是及格分數而已。
更重要的,是他的個性。她很清楚記得,以前每一次約會,他永遠會在約好的時間前五分鐘出現;而不管她遲到或準時,他也從來沒有一句埋怨。
高二那年跟男校的聯誼,她一眼就相中了這個站在人群角落、不擅言詞的木訥男孩。
那是一見鍾情。
“交男朋友就是要交這種的,穩重可靠,以後才不會花心啊!”面對朋友們的質疑,她給的是這樣的說詞,不敢承認自己的審美觀與眾不同。
在其他人眼裡,她和他,好像一直都不是那麼登對;不管是個性上,或是外表上。
她是典型的都市女孩,懂得打扮、個性活潑、喜歡時髦的東西,有時候甚至被說是有點激進。而他,除了平均值以上的身高可以拿來稱道,一切都很平凡,安靜、木訥、觀念保守。因為就讀的是那種明星男校,所以跟周圍的同學比起來,他連功課的表現都算不上出色。
但是,她就是喜歡他,不管他們怎麼說。
對於她的主動親近,那個男孩是全然的不知所措,只能節節敗退。日子久了,兩個人就好像理所當然地走在一起。
高中、大學,到進人社會工作,他們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