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帝國官員展開秘密調查的,也是我。我之所以這麼做,完全是個巧合,這一點法庭可以去找翁小乙和金姓海商印證。當時他們在金河樓的三層雅間吃飯,而我正和兩名衛兵在場。大家可能還不知道,我的耳朵非常好,他們在雅間裡說的話,我聽到了很多。但是我無法證實這些東西,帝國法律也不允許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去隨便調查一位在任官員。”
“當然了,我可以用私人身份去逼著伊部長、孔部長、泊總理同意我的調查。不過這樣做是個很不好的習慣,我今天能調查翁小乙,明天就能偷偷監視黃小乙和泊小乙。我能這麼做,難道帝國總理不能這麼做?監察部的伊部長不能這麼做?人活在世間,誰沒有個敵人?尤其是做為帝國官員,他們沒事就得去和議員們吵嘴玩。假如有一天他們為了某種目的,也打著為帝國著想的藉口,去私下調查議員們,那咱們這套規則還有繼續玩下去的必要嗎?”
“但是我又不想眼看著翁小乙這種帝國的破壞者能安然無恙的繼續啃食我們的國家。於是我折中了一下,我偽造政府檔案和部長們的簽名,授權慈局長去秘密調查翁小乙,並最終把他們抓獲歸案。但犯法就是犯法,為了什麼理由去犯法並不重要,目的只是一方面,不能說我的初衷是好的,我就可以不承擔後果,這個先例同樣不能開。”
“其實我也是有私心的,因為帝國憲法裡有一個條款,大家可能還都不太熟悉。這個條款大概意思就是現任皇帝不受大部分帝國法律管束,這主要是為了避免出現太大的醜聞。假如帝國的象徵、國家的皇帝犯了罪,被判去礦山背石頭,每天累得和死狗一樣,各位出去見了外國人,也是件挺丟人的事兒。這次我就要利用這條法律來為我自己脫罪,身後的大法官們不能判我有罪,榮叔,是不是這樣?”法庭裡鴉雀無聲,大家都被這個神轉折給弄暈了,包括帝國政府的官員和議員們。事情和他們計劃的不一樣,現在誰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只能是瞪著眼、張著嘴聽洪皇帝一個人白話。
“……確實有這條法律……可陛下這樣做,是不是……”榮氏三兄弟不是頭一天認識洪濤,也不是沒見過洪濤不要臉的時候。可是當著幾乎全帝國的官員高層,還這麼赤果果的不要臉,讓他們都不知道該怎麼說好了。
“大家聽到了吧,大法官已經確認,確實有這條法律。當然了,現在肯定有很多人在心裡偷偷罵我不要臉。如果換在其它事情上,我根本就不以為意,不要臉又不是第一次了。但是換做這件事兒,我多少還得要點臉,所以我多少還得付出點代價,這樣才公平。”洪濤又把手裡的槍拿了起來,打斷了大法官的質詢,繼續說他自己。
“大家請注意聽,我只說一遍,絕不重複。做為帝國皇帝,由於觸犯了帝國法律,我宣佈從此刻起,帝國第一位皇帝洪濤,也就是我本人,退位!帝國皇帝將由現任皇儲洪金河繼承。光退位不足以支付我應付出的代價,所以我還得象徵性的自我流放一下。太近了肯定有人說我心不誠,當了這麼多年皇帝,從來沒在國事上被人戳過脊樑骨,現在也不會!所以我覺得開普敦港的遠近比較合適,更符合流放這個詞兒的含義。等帝國的新皇帝海外歸來之後,我就會登上海船,帶著塞飛和他母親,去開普敦港安家了。”
“肅靜一下,聽我把話講完!即便我有時候可能有點絮叨,不太招人喜歡,但這是我最後一次給大家演講了,多少給點面子吧。我希望大家把這件事兒引以為戒,不光是翁小乙他們的問題,還有如何執行、維護、完善帝國法律的問題。有時候法律可能會給大家帶來困擾,有時候它確實也會暴露出來缺陷,可是我們要把眼光放得長遠一些。就目前而言,這套法律讓我們的帝國稱霸於世界,它不光能保證大家的生活富足,還可以保障各位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大家還要奢求什麼呢?就不能多給它一點時間,讓它慢慢長大嗎?誰家生個孩子,就算再有出息,也不能三天就長成二十歲的小夥子吧?”
“我走之後,大家也不會閒著的,泊總理手裡還有兩份提案,我相信很多議員都已經看過了。這次我懇請諸位,如果並不覺得它們太操蛋,就捏著鼻子透過了吧。它們就是我為帝國法律最後打上的一個補丁,效果好不好,還得用事實說話,我也並不清楚。”
“好了,話已至此,我就別在這裡受審了。其實說真的,大法官閣下還真沒權利審這個案子,當初我該是多聰明,居然想起來給自己留條後路。哈哈哈哈哈……走,格雅、塞飛,押著你爹,咱們回家啦。記住啊,以後你們的爹就不是皇帝了,新皇帝是你們的金河哥哥,千萬別叫錯了,懂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