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大法官制度,又是洪濤剽竊來的,這次不是從英國而是換成了美國。為什麼洪濤把英國議會、政黨弄了過來,卻在大法官這個重要角色上選擇了美國的終身大法官呢?難道他是嫌光剽竊英國還不夠亂,必須繼承英國的攪屎棍子特點,把一切都攪合亂嗎?
其實不是,這和大法官這個職位的歷史演變過程有關。英國大法官叫做MyLord,Lord是勳爵,即便不是貴族,擔任了大法官之後,也會晉升為勳爵。因為英國大法官存在的年頭比議會還久遠,他原來是神職人員,後來又是國王或者皇帝的御前大臣,最後才演變成了大法官,帶有濃重的貴族色彩。可是金河帝國是個新國家,沒有也不打算有貴族這個階級,這一點和美國更像。更主要的是洪濤也不太懂英國貴族那一套行事規則,真沒當過啊!只好選擇更符合金河帝國現狀的美國為學習物件了。
有人問了,你學完了瑞士學英國、學完了英國學美國,為啥就不學學大宋、大漢呢?你是美分!你是崇洋媚外!
這個問題還真說對了,在治國理念上,洪濤確實是個崇洋媚外的人。他認為從歷史上看,越接近現代,西方國家的制度優勢就越明顯,世界上的發達國家基本使用的都是一套類似的制度。雖然各有各的特點,但萬變不離其宗,一直到他穿越時,也沒見到有衰落的頹勢。
洪濤建立金河帝國,並不是想在十三世紀稱霸世界,如果光為了這個目標,根本不用費這麼大力氣,就算用奴隸制,他也能仗著船堅炮利,帶著鋪天蓋地的奴隸兵,把大宋和蒙古全都淹沒。他是在追求最高難度的遊戲結果,要用金河國來當一個試驗田,來驗證一下那個在後世爭論不休的問題答案到底是什麼。到底是人種不成?制度不成?運氣不成?還是這些都不成。
金河帝國的終身大法官第一任,是由榮翁翁的三個兒子擔任,這是在建國之初就決定的。榮翁翁是個睿智的老人,他其實才是第一個和平禪位的人,把疍家領海人的職務交給了自己,從而也就把疍家人大家長的權利交給了自己。就當時的情況而言,疍家人絕對是金河灣的主力族群,老頭沒用他手中的權利爭什麼,而是為了避免有可能發生的族群之爭,心甘情願的放棄了權利,這就是大智慧,拿得起來放得下。
縱觀世界歷史,能做到這點的人不多。老人這樣做也為金河灣轉變成為一個多民族、多族群的新興移民國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榮翁翁的三個兒子,也嚴格遵守了榮翁翁的叮囑,不再擔任任何族群裡的職務,踏踏實實的去經營榮家莊園,連議會都不參與。
獎勵有功者!不能讓人格高尚的人吃虧!這是洪濤的宗旨。只有這樣,才會有人樂意為國家貢獻、繼續追求高尚。既然榮家人遵從父輩的遺囑,堅決不參政,洪濤就找了一個為他們量身打造出來的職位,終身大法官!
這個職務由帝國皇帝提名、議會批准,但它不屬於政府,也不屬於議會,更不屬於皇室,算是獨立於這三方勢力之外的第四股獨立派。在具體審案的時候,只是由這三位大法官主持,真正要做決定的時候,還得是三位大法官、皇帝、總理五個人少數服從多數,大法官只佔其中一票。
其實大法官這個職務和洪濤這個皇帝的性質差不多,都是帝國的一種象徵和一種制衡條件。擔任了大法官之後,終身制吧?那好,到死你都無法再當官、做生意,連帶著家人都受限制。隨之而來的不過是一種極高的榮譽,能擔任這個職務的人,基本上就等於帝國裡品格最高尚的人。
什麼是利益?榮譽和品格也算是一種利益,對於不同的人來講,利益是不同的。榮家最合適也願意繼承的,就是這種精神層面上高尚的職務,因為榮翁翁給他的後代留下祖訓,本身就決定了他的後代失去了很多,現在得到這個巨大的補償,他們必然會視若珍寶,萬分珍惜。
055章瞬息萬變(280票加更)
“梆!開庭!”隨著一聲敲擊聲,帝國最高法院的審理正式開始了。
其實根本不用審,所有人都明白翁小乙和另外兩位翁家的後輩是個什麼罪名,至於說那兩位大宋海商,已經被大家視為死人了。如果不是需要他們出庭作證,估計早就被吊死在碼頭上了。現在大部分人還不確定的是,帝國法律到底會不會一視同仁、會不會找出各種藉口拖延、會不會受到翁家的干擾,最終會不會也把翁小乙吊死。
自打這件事兒被各家報紙報道出來之後,大家的關注點一直都在這上面,尤其是普通民眾。只需要看一看翁家兩位老太太和皇室、和各大家族的關係,再看看這些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