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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部分

,一邊走一邊嘴裡還不停的吼叫著,估計在給自己壯膽呢。兩邊距離五米左右,就停下了,這才開始語言交流。

至於他們在說什麼,洪濤覺得麥提尼他們肯定聽不懂,不過麥提尼不愧是個商人,語言不懂沒關係,他從隨身的皮包裡拿出幾塊鯨魚肉乾放到了身前的石頭上,又拿出一個小罐子也放了上去,自己又退後了幾步,示意那兩個黑人去拿石頭上的東西。

有了上次拿白糖的經歷,其中一個黑人膽子比較大,率先走上幾步,拿起肉乾和小罐子又跑了回去,和另外一個黑人嘀咕了幾句,把肉乾放到了嘴裡嚼了嚼,估計覺得味道還不錯,這才打算再去吃罐子裡的東西。可惜他們不會開啟細口罐子的木塞,搖晃了半天知道罐子裡有東西,但就是吃不到,有點著急。

第一百零一章武器換土地

“姑丈,他們是不是特別像金河灣那些偷酒喝的猴子?”看著山下的一舉一動,翁丫突然小聲問。

“嘿嘿嘿……其實我們人以前就是猴子變的,當然像了。”洪濤差點笑出聲了,沒看出來,翁丫還有當動物學家的天賦呢,一句話就把達爾文折騰了一輩子的難題解決了。

“我才不是猴子變的!”翁丫以為洪濤又在拿她開玩笑,嘴裡嘀咕了一句,還在洪濤身後衝著洪濤做出一個猴子的表情,像極了。

山下又有了進展,麥提尼小心翼翼的走了過去,這次兩個黑人沒太大反應,而是把那個裝酒的小罐子遞給了麥提尼。麥提尼心領神會,解開了軟木塞上固定的銅絲,把軟木塞拔出來,先自己對著罐子喝了一口,這才把罐子重新遞給了黑人。酒這個玩意也怪了,全世界的人都愛喝,尤其是度數不太高還帶著甜味的酒類,不管喝過沒喝過,一般頭一次喝都不會太排斥。這個罐子裡裝的是金河灣用甘蔗渣釀造的淡朗姆酒,還沒經過蒸餾過濾,度數不太高。

兩個黑人輪流喝了幾口,臉上立刻露出了笑容,麥提尼看明白了,從皮包裡又掏出了他的零食。胖子有一個習慣,就是不管走到哪兒都會帶著小食品,古今中外都一樣。他和文南一樣都有皮挎包,這玩意是金河灣的特產,只要需要,誰都可以有,無非就是樣式不同。文南的包裡從來都是紙張、本子、鯨骨筆、黑染料、眼鏡盒、刮鬍刀什麼的。麥提尼的包裡卻非常純潔,你翻吧,有一種不能吃的洪濤敢把皮包都吃下去。

社會結構越複雜、越先進、越文明,人就越聰明,換句話說,也就越壞!

這兩個黑人顯然還處於原始社會狀態,他們只是憑藉最原始的感覺來判斷事物的真像,用後世的話說,他們太憨厚了,腦子裡彎彎繞太少。你給他們吃糖。他們就認為你是友善的,你拿著棒子衝他們比劃,他們就認為你是危險,就這麼簡單。多一點兒腦子都不動。

當麥提尼把他包裡的零食都掏光時,蹲在他面前的已經不是兩個黑人了,而是五個!原本藏在林子裡的三個黑人都出來了,至於麥提尼身後那三個人是不是要害他們、那些人手裡拿著的東西都是啥,這些黑人根本沒興趣去了解。他們只是覺得這個大胖子是善意的。而胖子身後的人和胖子是一起的,那就應該也是善意的。

問題是善意有時候也麻煩,十幾分鍾之後,這幾個黑人已經把麥提尼當成了朋友,再加上從來沒喝過酒精飲料的他們每人都喝了幾口朗姆酒,有點上頭,居然和麥提尼親密接觸上了。他們對麥提尼身上穿的衣服、手裡拿著的盾牌和皮包都很感興趣,差點沒把麥提尼扒光了。原本又黑又胖的麥提尼和他們比起來,還確實是個標準的白人!

“卡爾,你下去。帶著刀下去,把刀給他們,把老麥救出來吧。”洪濤一直都在山上看著下面的情況,一直沒給朗崖發訊號,看到麥提尼成功了,他才讓卡爾提著一把砍刀走了下去。

洪濤的判斷很準確,當卡爾用砍刀把一顆比胳膊略細的小樹攔腰砍斷,然後把刀扔到了地上之後,那五個黑人全都扔掉了手中的衣服,再也不看麥提尼一眼。全都去搶那把刀了,其中有一個人還割破了手掌,疼得哇哇直叫。但另外幾個黑人連夥伴都不顧,輪流用那把刀去砍周圍的小樹杈。然後發出一陣陣歡呼。那個手掌受傷的黑人失去了過癮的機會,只能自己在地上找了些草葉子之類的東西,放到嘴裡嚼了嚼,敷在手掌上,很是可憐。

後面發生的事情不光讓卡爾和麥提尼不知所措,就連洪濤都愣了。那五個黑人過完了癮之後。把那把砍刀又放回卡爾腳邊,然後開始把他們自己身上的貝殼串、鳥羽毛放下摘,在地上放了一小堆,指著卡爾腳邊的刀,又指了指自己這邊的垃圾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