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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呢?強行命令這些海商把屬於他們的船隻借出來不是不可以,但這違背了洪濤當初給他們的承諾,那就是一切按照事先制定好的規則辦,誰也不能違反。那些規則裡沒有董事長能任意支配股東財物這麼一條兒,規則的建立並不是幾張寫滿條款的紙,而是看它如何執行,要是自己這個建立者帶頭違反這些規則,那如何要求別人去遵守?
不能強迫,那就得交換,好在洪濤對交換利益這件事兒非常在行,他也樂意用這種方式去影響身邊的每個人。大家平等交易,誰也別吃大虧、誰也別佔大便宜,各取所需,不是挺好的嘛。
用什麼來和那些海商進行交易呢?好辦,洪濤已經攢了一櫃子的鯨魚皮紙卷,上面都是他從腦子裡挖出來、再結合目前的實際情況記錄下來的一些奇思妙想,政治、軍事、自然、地理、科技、生活……方方面面都有。從這些東西里,挑出一些比較簡單、比較符合南宋實際情況的專案來,拿去給那些南宋海商們進行投資、生產、售賣,這是一個雙贏的局面。
海商,不光是要在大海上跑來跑去,光人和船跑沒用,核心是商品。不管你運的是什麼,你總得有拿得出手、你有別人沒有的玩意,才能賺錢。目前廣州、泉州的海商已經明白了這個道理,他們一部分人家裡都經營著各種小作坊,其中的出產物品就是他們拿出去和別人交換的貨物,這樣會把利益擴大化。另外一部分實力不太足的海商,也都和各種生產型的作坊有著緊密的聯絡,這就是他們的上家兒。
不過南宋可以向外輸出的商品還是太少,這是洪濤的感覺。就目前來講,南宋的手工業已經很發達了,輸出的絕大多數商品都是加工過的成品,上面充滿了附加值。而其它國家輸出的商品有多一半兒都是原料,會被南宋商人買回來,經過加工之後,再返銷出去,一來一去,賺大錢的還是南宋商人。
可洪濤覺得這還不夠,遠遠不夠!不光是出口商品不太夠,南宋國內的消費也還有巨大的潛力可挖。既然南宋已經是一個商品社會,連糧食都已經有一大半是商品糧了,那幹嘛不讓它再向商品社會更進一步呢?自己不是制定政策的人,也沒這個資格,不過自己可以從下而上的去影響這個政策,因為自己手裡有數不清的產品可以生產。
這些產品有些現在能用,有些還不能用,挑挑揀揀的,洪濤就找出幾樣比較合適的東西來,他就打算用這些玩意去和南宋海商進行交換。由自己出技術、他們出資金,合資進行大規模生產。自己除了佔一些技術股份之外,另一個條件就是讓那些打算和自己一起合資辦廠生產新商品的海商,自覺自願、爭先恐後的去幫南宋朝廷一個小忙。能完成這個約定的,洪濤就會和他們一起合作辦廠,並提供更多的技術指導;不能完成的,你再有錢也免談,哥們的技術不賣、只換,就這麼任性!
那問題就來了,洪濤手裡這幾樣技術有那麼厲害嗎?能讓海商們心甘情願去賠本賺吆喝,甚至還要冒一點點生命危險?到了前線上,誰說得清哪天會出危險啊,搞不好連船帶人都回不來!
洪濤覺得有!他提供的這些商品和技術,都是南宋市面上見不到、但又有相關成品的,至少是能一目瞭然的進行比較。說白了吧,就是對某些產品的升級換代。這種東西比新鮮事物利潤更大,因為新產品出來,還得經過一段時間的熟悉期,能不能被原本的市場接受也是問題。但老產品的升級換代產品卻不存在這個問題,它生產出來就能賣,老產品的覆蓋面而有多廣,新產品就同樣有多廣。具有了這個特質,這個買賣就有得做了,已經把投資者的風險降到了最低。只要不是傻子,誰都會算出這裡面的利潤有多大,是傻子的洪濤也不會和他廢話,他也混不到海峽公司的股東里面,這裡都是人精,至少在做買賣的問題上,誰也不比誰傻。
另外,洪濤還用他自己給海商們做了一個背書,金河灣的戰艦會給運輸船隊提供護航保護,不過不能以金河灣的名義,只能用海峽公司的招牌,也就是說,這些船名義上都是屬於南宋海商的。有了戰艦護航,海商們恐怕就不會擔心自家船隻和水手的安全問題了,洪董事長的艦隊是個啥實力,大家心中都有一個評價。
如果說陸地上是蒙古騎兵的天下,那海洋上就是大食海船的天下,不過這是前兩年的說法兒,現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