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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部分

月慕白卻一笑伸手握住小哲的手,坦然望父母,“爸,媽,請原諒兒子——這是小哲,是我的兒子。”

他再抬眸,望見丁雨平靜的微笑,丁雨朝他點頭,月慕白在心底默默嘆了口氣,才又說,“……是我跟丁雨的孩子。”

“當年揹著荊南做了這錯事,所以一直偷偷養著沒敢報告給二老,今天終於能帶來給二老磕頭。”

月慕白將自己頸子上的一掛項鍊解下來,親手掛在小哲的頸子上。那是一掛狼牙項鍊,紅繩上繫著一枚狼牙,是月家祖輩傳下來,送給男丁的禮物,也算是月家子孫身份的一重象徵。

大哥的那一掛在小樓那裡,那麼他將自己的留給小哲。

從此小哲就是他的兒子,他會如同當年答應大哥的那樣,好好去照顧他的兒子——雖然不是大哥當年託付的小樓,可是小哲卻也是大哥的骨血。他很高興還有機會,重新完成當年對大哥的承諾,不再如後來他與小樓之間的不睦。

大哥,對不起。

還有,蘭溪那傻丫頭也有過這個想法,也想將小哲說成是自己的兒子,以將這個孩子帶回月家來——那她又該有多難處?於是這件事,他替她來做。她的心願,便是他的承諾。

“丁雨,你這樣不後悔麼?”

蘭溪後來問丁雨,“為了保護小哲,不讓二老和外人知道他的真實身份,也為了給小哲一個完整的家——那麼你自己呢?其實你可以將小哲交給我們,然後你還可以去追尋屬於你自己的幸福啊。”

蘭溪頓了下,還是說,“比如,回去找汪小洋。”

丁雨卻笑了,“我不委屈,一點都不。不是我照顧小哲,而是這麼多年小哲給了我生活的勇氣和快樂,所以我願意繼續當小哲的母親,繼續這樣地生活下去。”

“我知道慕白他並不愛我,他與我也不會有婚姻,但是我們就這樣陪著小哲長大,就很好了。”

丁雨看向傾天夜色,“……其實不管荊南在你們的心中是黑是白,她卻始終是我心上的月光。我這一生從不後悔跟荊南成為姐妹,更從不後悔幫荊南做過的任何事,既然荊南不在了,我便會一生遵守對她的承諾,照顧小哲一生一世。”

荊南是做了錯事,她到最後竟然真的愛上了月潮生。荊南無法接受這樣的她自己,在她面前幾番崩潰——到最後不能得到的,她便想毀去,連同她自己。於是她與外人合力策劃了那場車禍,她甚至打電話叫來溫玉顏,再將月明樓可能出事的訊息告知月潮生——只可惜,就在車子跌落懸崖的那一刻,月潮生緊握的都只是妻子的手。

荊南她,終究也是個愛到絕望的人啊;而她自己,卻會放自己,放小汪一條生路去。

她這輩子沒資格跟小汪在一起的,她只守在小哲身邊,守著對荊南的承諾,慢慢老去,就夠了。

某日月花朝審視著家裡莫名多出來的小叔叔,很不忿。千方百計找茬兒。

少年老成的月明哲只是清清淡淡望著他,“焉知20年後,你我不又是一對掐架的叔侄?不過下一次再獲勝的,可未必還是侄兒嘍。當叔叔的,不會代代退讓的。”

小花兒沒聽懂,不過也不甘示弱地抱著小胖胳膊一樂,“叔叔?哦,輸、輸喲……”

後來,青花和月獻唱月明樓與杜蘭溪的婚禮。

幾個老不修唱的竟然是:“……路邊的野花你不要採!”

賓客裡蜘蛛從容註釋,“呃,新娘諢號蒲公英,就是野花。”

青花和月四人將話筒壞壞遞給新郎。新郎連同祝炎、容盛兩位伴郎竟然齊聲高歌:“不採白不採!”

當花童的小花兒樂得拍手扯媽媽的裙子,“媽媽,今晚兒踩死老爸,嘎嘎嘎!”

(……就到這裡吧,休息,休息,咔咔。全文終。)

最後嘮叨兩點:

①大家關心蘭溪和小樓的錄影被很多人看見——表怕,網站不敢將無馬賽克處理的影片掛超過半個小時,否則網站就是傳播那啥那啥罪了,所以不會有太多人看見細節滴;

②沒給結局的是尹若的孩子。他是最可憐的一個,所以偶看看後頭有沒有思路給他寫一點什麼——覺得他會有點像少年時代的楊過,會有點故事的。現在他的去處應該是在尹母那裡,而蘭溪和小樓也會承擔起如父母一般的責任,這是人性根本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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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一路支援,新文《獸寵若驚:壞小子,別這樣》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