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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劼說得沒錯,他都猜對了,都猜對了。我願意相信他說的每一句話。

死亡真相

父親在日記裡寫,漫興,爸爸並不是不喜歡你,只是你跟你媽媽太像了,我不能這樣。每次看到你,就會想起她,可是她已經死去了,而你卻因她的死去而活著。沒錯,有一度,我特別恨你,我寧願死去的是你,而非你母親。可是後來我發現自己所做的一切竟是那樣的荒謬和不可饒恕。我的一切作為都是在你殘缺的心上決絕地捅上一刀又一刀。直至那裡血肉模糊。

他一遍又一遍地寫:漫興。個頭矮小,身體清瘦。還未滿二十週歲的小漫興。長髮。面色蒼白。整日鬱鬱寡歡,近乎自閉……這一切卻是我造成的。我多麼該死和可笑,竟然親手毀了女兒的幸福。

漫興又該過生日了,可我什麼也沒準備,我歉了她多少年的生日了?我不能給她過生日,她的生日是母親的祭日,是個不值得慶祝的日子。現在,漫興已經十七歲了。已經長大了。

再見繼母時,她說,還記不記得,你當時走得那樣狠心,那樣決絕。拿光了家裡所有的錢。你知道麼?你走後,你爸爸就發了瘋,不是因為你拿走了錢,而是找不到你了。他每日張貼尋人啟事,報刊上,電視上,網路上……可還是找不到你。後來,他一個城市一個城市地找,省內的城市他幾乎找遍了,但是還不見你的影子。

他為了找我,辭去了工作,斷了經濟來源,亦不再擁有生活能力,和去承擔整個家庭責任的能力。經濟很快就捉襟見肘,難以繼日。

繼母因為他無休止的找尋,而最終跟他離婚。

離婚的那晚雷雨交加,父親跪在泥濘裡,渾身溼透,一遍遍地喊著我的名字,漫興,漫興,你到底在哪裡?

父親的死跟我有關,他死在找尋我的路上。

他在某個城市的街角張貼尋人啟事時,兩個歹人盯上了他,搶走了他的揹包。揹包裡其實沒有多少值錢的東西,也沒有多少現金。

罪無可恕

可是揹包裡有印刷好的尋人啟事,和我小時候的照片,還有這本日記。他試圖追上去,索回自己的東西。他不甘示弱,迎難而上。

可是,下一秒,歹人那隻冰涼的刀就遞進了他的腹腔裡,冰涼冰涼的。一共三刀,一刀在後腰,另外兩刀,分別在胸前和肩膀。疼痛讓人失去任何知覺。他倒在那條街上,身下是殷紅的血水。

繼母接到電話是在兩天後,那個時候,父親剛剛去世。傷口太深太多,無法醫治。

留給繼母的揹包裡,有這本日記,和一張弟弟的照片。他最愛的兩個孩子,都裝在了揹包裡,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我開始在這個熟悉亦陌生的小鎮裡發抖,開始在這間旅館裡發抖哭泣。我似乎找不到不去哭泣的理由。

外面下著涼溼的秋雨。我在黑暗中顫抖著身體哭泣,我沒有力氣說話,哭泣也沒有聲音。

多少時間過去了,不再記得。記得的,是這淚水,不曾乾涸過。不曾。

門不知何時開啟了,一個人站到我的身後,不說話,呼吸均勻。

我沒有回頭,我知道他是誰。

安劼說,漫興,上床休息吧。

我不語,緩緩地抬起頭看著他。也許他早已發覺我的淚流滿面,這沒必要解釋。

他輕輕地抱起了我,彷彿在抱著一隻小貓,不費絲毫力氣。對面是一張小小的單人床,有潔白的床單被褥,陌生的氣味和顏色。

他將我放置在床上,從桌上的抽紙盒子裡抽出幾張紙巾,一點點地將我臉上的水分揩乾,然後開始給我梳頭髮。手指乾淨頎長,動作輕盈自然。

我就著他的手躺下去,我想對他說點什麼。我想說出來,說出父親是怎樣死去的,我想訴說這一切,我想說,是我害死了父親。我想說,我不僅害死了母親,還害死了惟一的父親。我是有罪的,罪不可恕。

黑暗中重疊

我試著張開嘴,想訴說這一切。可是,當我張開了嘴巴,惟一的語言,卻是大聲地哭泣。

安劼看著我,開始不知所措。

他慌了,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這樣慌亂的神情。他伸出手,撫摸我的臉和頭髮,不間斷地小心翼翼地說著,漫興,別,別哭,漫興。

這樣輕柔的語言非但沒有讓我停止這哭泣,而且讓我變本加厲地,肆無忌憚地放聲大哭起來。

安劼不知何時摳住了我的頭部,開始不遺餘力地親吻我。我的頭髮,我的額頭,我的臉,我的鼻子,我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