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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誤地得出結論:由於我們做了某件事,這件事便成了我們的特點,使我們成了某種特定型別i的人。如果能懂得所犯的錯誤只涉及我們做的某件事,那麼也許可以理清心中的思緒:它們只是指行為,應該是現實的舉動。我們應該用動詞表示行為,而不是用名詞,因為名詞表示描述錯誤的一種狀態。

比如說,說“我失敗了”(用動詞形式),但同時又承認錯誤,就有助於你將來獲得成功。

但是,如果說“我是個失敗者”(名詞形式)就沒有描述你所做的事,而表示你認為犯下的錯誤造就了你這個失敗者。這樣的想法不僅無助於你長進,而且往往會讓錯誤在你腦海裡銘刻,使你永遠無法擺脫。在醫學中的心理試驗中,這一點已經被再三證明。

我們可以看到,所有孩子在學步時都會偶爾摔倒。我們說他“摔倒”或“失足”.而不說他是個“失足者”。

然而,許多父母卻認識不到:所有孩子在學說話時都會犯錯誤或“磕磕巴巴”——猶豫、語塞、重複音節和單詞。焦急、關切的家長往往會這樣下結論:“他是個口吃的孩子。”這種態度或判斷(沒有針對孩子的行為而是針對孩子自己)在孩子的理解中,就開始認為自己真是個口吃者。他的理解從此固定下來,而口吃的毛病很可能真會成為他的痼疾。

溫德爾·約翰遜博士是我撰寫本書第一版時全美關於口吃問題研究的最權威人士。他認為,家長的這種看法恰恰是孩子口吃的根源。他發現,不口吃的孩子的家長通常採用描述性詞彙(“他沒有說話”),而口吃孩子的家長則傾向於使用判斷性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