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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部分

“通倭犯上”,得出結論是“謀反”,但真的是如此麼?首先,嚴嵩已經是位極人臣,萬人之上。從許多表現上來看,嚴嵩除了權慾薰心,排除異己以外,並沒有勾結倭寇的意圖。嚴嵩經常為皇帝寫青詞,據說嚴嵩還經常為喜愛煉丹的嘉靖皇帝試服丹藥,並每次都要寫實驗報告,或導致重金屬中毒。以此來看,嚴嵩並沒有做亂犯上的意圖,反倒是十分忠於皇帝。可見,嚴嵩從很大程度上來說是“冤枉”的,至少是被不正當手段解決的。後來的張居正認為,嚴嵩的罪名不是“謀反”,而是“奸黨”,也明顯的有些許迴護的意思。其實嚴嵩充其量就是個“奸臣貪官”而已。我們可以說,嚴嵩是被冤殺的。但這又如何呢?嚴嵩又何嘗不是冤殺了無數人呢?

世宗之初,對百年積弊和朝政是頗多革新的。談遷在《國榷》(卷64)中予以很高評價:“世廟起正德之衰”,“釐正諸儒,嚴迪德之選;革藩鎮之諸閹,廢畿甸之皇莊,奪外戚之世封,抑司禮之柄用,┅┅”朝政為之一新。其最大成就莫過於果斷革除鎮守中官,正如《明史?張忠傳》所言:“(世宗)盡撤鎮守內臣及典京堂倉場者,終四十年不復設,故內臣之勢,惟嘉靖朝少殺雲。”嘉靖十年行“一條鞭”法,變革賦稅,社會經濟大有發展。如果說嘉靖初年君相有鼎革之力,那麼,與世宗廝守了十五乃至二十餘年的嚴嵩,豈能無守成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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