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那些人也不會浪費這個時間寫這種東西了,沒錢掙,他們還不如多練練武技魔法呢,這可是在這兒生存的本錢。除非誰都我似的,能給國王當私生子。”安迪忽然不在意的說道,忽然覺得麥穗有點可愛。那張好奇的臉,就像個洋娃娃一樣。
就像有一段時間,地球上所流行的SD娃娃。當然,她的眼睛沒大到那麼恐怖,但也算恰到好處。全身上下,該白皙的地方白皙,而頭髮,眼睛這些,都黑亮的非 常(炫…書…網)有光澤。特別是那雙眼睛,說是黑寶石也不為過。
“也對,是我一開始把概念給弄混了。”麥穗點點頭表示明白,其實真的是仔細想想就能明白的事情。不過,她喜 歡'炫。書。網'這種從安迪這兒聽說的時候,像是在聽故事一樣的感覺。不知不覺,她已經開始依賴安迪。
喜 歡'炫。書。網'聽他對自己溫柔的聲音,和平日裡說話的語氣都不一樣。好像是降了三個Key的音,充滿了磁性和誘惑感。他的身材不是那種讓人看了就流口水的型別,不過這不重要,只要她喜 歡'炫。書。網'就行了。
修長的身體線條。剪裁合適的休閒西服款式是這邊羅蘭管理的服裝店裡出售的最常見款式。他們這邊已經不再用什麼成衣鋪子之類的店名了,都有統一的稱謂,反正也不用他們去刻意的想,把前世有的東西照搬就是了。安迪
不會為了區分自己跟別人的區別而可以選些昂貴的衣服,或是像其他貴族一樣乾脆選擇訂做,衣服只要適合他,穿起來舒服,他就願意穿。而麥穗也不得不承認,他幾乎是天生的衣架子。不是說他身材真的有多麼好,而是他那種氣質,穿什麼都有種“範兒”。
其他幾位王子如果穿這種衣服,看起來大概會很奇 怪{炫;書;網}。他們之間的分別實在是太過明顯了,包括穆赫,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來得太久的關係,麥穗已經漸漸無法察覺到他身上那種屬於現代人的氣息了。齊亞應該會好一點,但是,她的印象中,齊亞始終是一身黑色的樣子。他似乎特別鍾愛於這種顏色,而且他穿黑色也確實好看。
而最適合安迪的,應該是藍色和白色。麥穗相信,這個樣子的安迪要是出現在地球上的演藝圈裡。他絕對是國際巨星的待遇。外國人長得好看的也不少,但是一般來說,塊頭都比較大。麥穗對於肌肉男沒多少好感,特別是那種為了肌肉而肌肉的,更是連看一眼的慾望都沒有。
“麥穗,你想什麼呢?”塞廷斯突然從她身邊冒出來,喊了一句,嚇了她一跳。
“啊?”茫茫然的看著他,他說什麼?
塞廷斯看著她傳遍那抹暖暖的微笑,好似明白了什麼似的,叫道:“我知道了,你肯定是在想安迪吧?他不是晚上就回來了嗎,你不用這樣‘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吧?”這成語是糯米教他的,這些天他充分發揮龍族好學的精神,乖乖的給糯米當了好幾次學生,高興的小東西連空間都不願意呆了,天天跟塞廷斯窩在一起。
“是啊,今天應該會回來的早一點。”看一眼他手裡抓著的東西,麥穗就知道他想幹嘛了,肯定又來跟她獻寶。話說他已經買了很多類似的了,可是每一次看到有點不同的還是會要。麥穗猜想,他會不會就算看到同樣的東西也還是會買。
塞廷斯今天穿的是一套紅色收腰休閒襯衫夾馬夾和長褲,他的個頭相比之下還真是比常人高很多。現成的衣服買不到,本來他是可以自己變差不多款式的衣服出來的,可是他說他喜 歡'炫。書。網',一定要用買的。
所以麥穗只好帶他去了“雀巢”的連鎖服裝店,基本上,現在雀巢的東西,就是冀城的一個流行指標。不過據羅蘭說呢。似乎就連埃爾維亞都已經流行這裡的東西。
“雀巢必須是最好的,拿衣服來舉例說,就是最新的款式,最合適的布料,最好的做工,最頂尖的設計師。讓別人只要想到要買衣服,第一想到的就是雀巢的服裝店。”這是麥穗給羅蘭豎立的品牌概念,而羅蘭也始終如一的貫徹了這種精神。不得不說,這個世界上的平民真的是非 常(炫…書…網)的有責任心。經常自發自覺的加班加點,敢都敢不走。那些在麥穗看來枯燥乏味到能膩死人的工作,他們可以開開心心認認真真的幹上一整天。
所謂的最好,不一定就是最昂貴的東西拼湊在一起。不同的設計,所採用的面料也不盡相同。不過目前雀巢的新款還是麥穗提供的一些,那些設計師起步比較晚,還在學習當中,麥穗每週都會去看看他們的進展。雖然是屬於自習的時候比較多,但他們的認真和天賦讓麥穗自嘆弗如,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