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裡,她問我:“七月,你打聽蘭羽的事情做什麼?”
我於是把說過的謊話重新改編:“我不是在調查火災的事情嗎。在調查的過程中我認識了一個老師,這個老師在那年的酒會火災中也受了傷,她說她好像看到蘭羽也受傷了,但住院那幾天都沒看到蘭羽,過後也沒蘭羽的訊息,擔心蘭羽是不是出了什麼大事,所以請我幫忙調查一下蘭羽的狀況。”
劉鳳瓊當然不會去想這麼多:“原來是這樣,那她應該不必擔心,蘭羽過後既然告訴我她的情況,應該沒有大問題的。”
“嗯嗯,那就好,謝謝師姐。”
離開劉鳳瓊的宿舍後,我看著滿眼的綠,興奮得想要大聲呼喊。
真是柳暗花明!在遇到了好幾次絕路以後,我終於撥得雲開見明月了!
基本上可以確定,蘭羽就是L了!現在只缺她或者會長的確認了!
現在就去找會長確認!
最後的證詞
跑了幾十米,我被風吹了一陣以後,忽然冷靜下來,停下腳步:現在去找會長確認,讓會長怎麼辦?
萬一會長想不起來過去的事或者真的不認識蘭羽,我這麼做只是讓會長難為而已;萬一會長想起來或蘭羽真是他的女朋友,他又該如何面對目前的處境?
而且,我始終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蘭羽是會長的女友和戒指贈送的物件,如果會長問起來,我要怎麼回答?
如果我把我的調查和推理告訴會長,卻沒有證據,會長會很為難吧?
想想會長的處境,多年的好朋友一個苦戀自己一個背叛自己,這樣的現實已經夠殘酷了,卻還突然地出現一個所謂的正牌秘密女友,而他還忘記了這個正牌女友且這個女友還遠在天邊,他要怎麼面對這一切?
至少,我一定要用足夠的證據證明蘭羽就是L才行!
要如何證明?我邊走邊想。
我手上所有的一切資料都只是證明了蘭羽的存在,卻沒有人知道她就是會長的秘密女友,怎麼辦?
除非當事人承認或出面作證了!
會長已經失去記憶,不可能讓他作證的,能說明和證明這一切的,只有蘭羽自己了。
而蘭羽不肯接我的電話,那麼,只有一個辦法——我親自去找她,向她求證了。
走到宿舍樓下以後,我終於下定了這個決心,並撥通了宮城烈的電話。
不等他開口,我直接道:“我找到會長的秘密女友了,我要去見她,你要不要跟我去?”
他好像有點意外,愣了一下後哈哈兩聲:“你找到了?又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吧!”
我不跟他抬槓:“這次是真的,我不跟你開玩笑,如果你想見L,就準備週六跟我出發。”
“出發去哪裡?要見不是隨時可以見?”
我說:“L不在我們學校,她在火災發生之後已經轉校了,現在在另外一個城市的另外一所學校讀書。她不肯接電話,我週六要親自去哪所學校見她,當面問清楚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這種事也要找我作伴?你其實就是想單獨跟我出去旅行吧?”
重大事件面前,我不要與他一般見識。
“坐班車大概要兩個小時時間,然後找學校至少也要一個多小時,我打算週六早上8點出發,你要去就準時在校門口等我,不去就閉嘴。”
“喂,我怎麼知道你不是在騙我?好歹也跟我說下情況。”
“我現在沒空,想知道的話到時在路上告訴你。還有,去的話,費用自理。”
然後,我關機,堅決不理他。
上路
週六早上7點30,我(www。87book。com)整 理了一個包包,一身牛仔打扮就出門了。
雖然說是去調查神秘事件的當事人,但對我來說,這基本上就是一次特殊的春遊。
是嘛,除了目前讀書的這座城市,我還沒有去過其他城市玩呢,正好借這個機會去玩一次,嘻嘻。
到校門口時,左右看了看,沒見到宮城烈,看看手機還差10來分鐘,不管了,我自己去吧。
走到公車站牌下,正等公車時,一隻手突然揪住我耳朵:“時間沒到,你就自己走了?真是狡猾的女人!”
我被揪得側過臉去,喵喵,宮城烈啥時候來了?
話說,他這麼穿是想怎麼樣呢……居然也是一身牛仔裝外加背個包包,與我不同的就是比我多了一副墨鏡,而且牛仔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