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塞姆是一個年僅十四歲的孩子。不過,不要看他年紀小,他卻是長的非常的強壯高大。就算是成年人和他站在一起,也米有他看起來惹眼。哈塞姆的腦子不太好用,空有一股子力氣。他去外面將法爾斯的駱從後面的大門裡牽進牲畜的簡易棚子裡,又送上一些草料,然後就找中年婦人覆命。
“法亞夫人,您交代的事情我已經做完了,您還有事情要吩咐嗎?”哈塞姆的言談舉止算不上恭敬,可能是由於他本身腦子不太好使的緣故,很少有人會在意他不算客氣的態度。多數的好心人,還是很同情這個可憐的不算聰明的大個子。
“哦,哈塞姆,你沒事的話去一些布斯西斯那裡,將我們的陶碗收回來。記住,銀幣一個也不能說。”法亞夫人向布斯西斯出借了二十幾個陶碗供奴隸吃飯使用。布斯西斯為此要支付十八個銀幣作為報酬。
法亞夫人曾經告訴過布斯西斯,只需要用二十五個銀幣就可以買二十個陶碗,為什麼不乾脆直接去購買,非要來租用呢?
布斯西斯卻說。二十個陶碗就要用二十五個銀幣,我只要用十八個銀幣就可以租用二十多個陶碗,這中間可是省下了七個銀幣的。
法亞夫人說布斯西斯不會算賬,僅僅為了省下七個銀幣就浪費掉二十個陶碗。
而布斯西斯卻說。我們是什麼奴隸生意的,居無定所。雖然陶碗不值錢,但是我們買了用上一次就算了,不能帶著上路,幹嘛要浪費七個銀幣。
法亞夫人才知道她和布斯西斯的立場不同,當然算賬的方式也不同。布斯西斯這樣算的確沒有錯。他買了陶碗,用個一兩次就要扔掉,還不如直接去租借,中間還能剩下七八個銀幣,夠他買一杯大麥酒喝呢。
法亞夫人後來就借給了布斯西斯二十五個陶碗,講好了價格是十八個銀幣。算算時間,奴隸們應該吃完飯了,法亞夫人就叫哈塞姆去把陶碗收回來,還有銀幣一個也不能少。
本來在銀幣是需要先交的,可是布斯西斯在法亞夫人的小旅館附帶的酒館裡喝酒,把身上所有的錢都買了酒喝了。布斯西斯最後就打了保票,讓法亞夫人明天派人去找他要錢,他一定不會欠賬的。
法亞夫人才不會相信一個醉鬼說的話,最後布斯西斯只好接下自己從來不離身的佩劍典押在法亞夫人這裡,這下法亞夫人才算放下心來。
哈塞姆從法亞夫人手中接過布斯西斯的佩劍。這是一把破舊的幾乎看不到本來面目的窄劍。劍身一邊長劍短,比匕長,是一把大約四十到四十五公分左右的短劍。劍鞘已經斑駁的看不出原來的真實面目,髒兮兮的怎麼看都不像是一個值得珍藏的寶劍。
哈塞姆沒有開啟布斯西斯的劍。他是個比較純正的人,說得難聽一點就是呆。比較呆比較傻,人很實誠,嚮往真正的劍客,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拯救那些受壓迫的奴隸,成為舉世矚目的英雄。簡單一點說,哈塞姆是尚武的人。或許正是因為腦子比較簡單,讓他比較喜歡用拳頭來解決問題。
他一直嚮往自己可以有一把劍,就算是匕也可以。他像一名真正的劍客那樣珍視劍,即使這劍不是他的。他沒有打算開啟布斯西斯的劍,真是對一個劍客的尊重。即使布斯西斯是個奴隸販子,可是他有一把劍。
不得不說,哈塞姆的腦子真夠簡單的。
法爾斯用法亞夫人送來的熱水和毛巾清洗掉身上的灰塵,然後整理一下髒亂的衣服,擦掉上面的汙漬。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可以很清晰的聽到法亞夫人和哈塞姆的談話。
法爾斯突然對這個叫做布斯西斯的奴隸販子很感興趣,法爾斯從小就開始參與家族的事業,他十分喜歡經營買賣商務。令他感興趣的是,這個叫做布斯西斯的奴隸販子似乎對經營有著自己的獨特理解,這讓法爾斯不禁浮現起要去見一見這個人的心思。
今天天氣超差,風太大,電路似乎也受影響,開始停電~先早點一章~晚一點看情況再更一章~
正文 第三十六章 作為奴隸被賣的感受(中)
三十六章作為奴隸被賣的感受(中)
哈塞姆拿著布斯西斯的佩劍準備走了,法爾斯突然從屋子裡走出來,對法亞夫人微微施禮,說:“夫人,感謝您的熱情招待,請為我準備一間客房好嗎?”
“尊貴的客人,很榮幸為您服務。(請問,您還有什麼需要嗎?”法亞夫人笑眯眯的說。
法爾斯對著哈塞姆微微頷,道:“我初來孟菲斯小鎮,想出去走走,不知道能否和這位先生同行?”
“哦,當然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