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解釋,最後,她們還是嫌棄做工太草率,珍珠便表示這只是樣品,以後會正式做出來的。
看到大家都還喜歡,珍珠就來勁了。讓越澤帶著她到修理手飾的地方,將此物做了精細的打磨和改造,她認認真真的在旁邊監工,老半天才算滿意了。拿著加工過後的皇冠,珍珠彷彿看到了自己事業上的第一個大躍進。
在,一個風高月黑的夜晚,珍珠拉著靖影,去尋那花街柳巷了。
為什麼?理由太充分了。第一,這兩天她旁敲側擊,哦用錯詞,是她非常正面的打聽過了,此小鎮有一個比較隱晦的花樓,實則就是妓院。裡面有一個賣藝的花魁……呃,這似乎是小說裡的經典人物型別。而且她還打聽到了,花魁每隔十日便出演一次。這是個珍貴的訊息,那就是她要利用花魁來宣傳自己的皇冠。在古代,這種人物可比明星的影響還大,不要以為古代女人就不追流行,其實追得可興了。她們表面上唾棄妓院的名人,其實內心是羨慕嫉妒恨。再而且,珍珠可知道這古代的藝妓了,那是真正的藝人,她們通常有豐富的知識文化,懂各門藝術,憑著自己的一身本事在這片渾水裡生存,更有甚者還潔身自好,要說起來,她們是挺值得人尊敬的。
不過,珍珠還是不想進妓院,至於換男裝去找人的戲碼太老套了,於是她大大咧咧的牽著靖影來到了熱鬧的門口,自然迎過來一個老鴇,看見靖影那個熱乎勁,上前來就要拉靖影。靖影一個閃身,嫌棄的躲開。
老鴇不高興了,更加嫌棄的瞪了瞪珍珠,“我們這兒不接女客。”
珍珠呵呵地笑著,“我是拉拉。”
“啊?”
“就是喜歡女人啊。”
老鴇變成了鬥雞眼,“你……”
珍珠清咳了咳,伸手遞給她一錠銀子,“我要見你們花魁夢姑娘,出來見。”
老鴇掂了掂銀子,似乎不甚滿意,噁心叭啦的摳了摳鼻孔,說:“我們夢姑娘明兒有客。”
通常劇情下,電視劇裡都是再加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