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婉嬌看到那個老二帶著一個老郎中過來了,血早已止住了,也用酒消了毒應當沒有大礙了吧,一綻五兩的金子相當於五十兩銀子,能夠她們過一段時間吧。
這個世道啊。
在馬車上,她坐在吳明德的懷裡,把給金子的事告訴他了,他笑了笑,“給了就給了,反正這錢是你掙得,不過我們家的嬌嬌可真歷害,這事,你哥哥做得都不一定有你好”,就完又捏了一把她的鼻子,深深嘆了一口氣,對於酒樓的事絕口不提。
吳婉嬌心想,不解釋下嗎,也不怕妻子兒女認為你是壞人。
吳婉嬌還是沒有溶入到這個社會啊,她們怎麼會認為給自己頂門立戶的男人或父親是壞人呢,即使他們的男人或父親讓她們殺人,她們也會覺得沒有錯吧,這就是個以夫為天,以父為天的男權社會啊。
吳婉嬌心理上是個成年人當然有自己的判斷,從小男孩口中她基本瞭解這件事的始末了,這個男孩父親是個鐵匠有個鋪子,男孩父親兄弟姐妹四人,其它三個是前妻的兒女,鐵匠就是後孃的孩子,本來這個鋪子是後孃自己的陪嫁當然留給自己的兒子了,可是後孃和鐵匠在這幾年當中生病分別都去世了,爺爺還在,就被前妻的三個兒子掇著搶了小兒子的鋪子,不僅是鋪子連著鋪子後面的住宅都被掏了去,讓這娘幾個怎麼生活呢。這個大姑子找了牙人幾天前過戶這個鋪子加宅子,父親是其中的一個擔保,因為有一個吳氏縣伯候的封號,所以像這樣的低層人還是比較願意拿他們的名號做擔保的。
她的父親就是靠這個養活她們一家老小的。
☆、第十二章父親其人2
這段時間因為種菜的原因,她和門房老吳頭走得比較近,能套的話都被她套了,而老吳頭能說的也都說了。
吳老頭在他們家還沒有分得時候就跟著吳明德了,所以對他的事情大致還是比較瞭解的。
嚴格來說,吳氏縣伯候是她的祖父,這就是那天祖父為什麼說“這個家主你想都別想”的由來,自古就有傳嫡不傳庶的規矩,即使是傳給嫡次子那都是很少,也要有非常的理由不可,所以這個家主如果沒有意外,妥妥應當是她的父親。可是其他兩子的親孃都在世,誰人不為自己的兒子謀劃呢,只要有一絲絲可能她們都不會放過,一個是情竇初開時就好上的通房,一個是要攜手共度人生的伴侶,註定這個家是不會消停的。
因為三歲時,就沒有了娘,日子可想而知,雖然說祖母的外祖家很強悍——吏部侍郎,管理官員升遷下調絕對實權在握的人物,可架不住祖母是外祖家的庶女,對一個沒有聯姻作用的庶女維護那也是有限的,而且祖母能嫁給宗室也是本人乖巧懂事才讓當家主母給了她這麼個機會,畢竟縣伯候也是一個四品,雖說是虛職,那也和侍郎是同等級別的。可世事難料,年紀輕輕就去了。幸好,外祖家對他還是有所照顧,他是在外祖家的家族學堂學習的,所以呆在家裡的時間並不多,本來就沒人娘作為父子情感的扭帶,又經常在外學習,所有祖父對父親確實沒有多少感情。而父親小小年紀就寄人籬下,這個經歷也非常人能體會。
當父親十五歲過後,外祖家一個方面認為他有自保的能力了,可能更認為父親對他們家族沒有什麼作用吧,便讓他回自己的家了,十五歲正是青春叛逆期,得不到來自親人的關愛,又被外祖家拋棄,自己的父親過了好幾年荒塘的日子,甚至成了當時這個圈子中教育子女的反面教材。
父親具體因為什麼事情走上常人認為的正途,吳婉嬌不得而知,二十歲那年以雷霆速度取了自己的孃親,並在二十五歲那年為了分家鬧得整個吳氏宗室天翻地覆,連皇上都知道了,還是皇上說了句,“樹大分枝,也無不可”宗室這才不得已給祖父這支分了家。
父親用了縣伯候這個名號做中人,做保人,甚至其他一些事情,賺取佣金。
說實話賺取的也不少,可打點用得也不少,所以現在這個家,堪堪只能說小康吧。
至於親祖母的陪嫁,一個庶女的陪嫁也就那樣了。她在世時,現銀幾乎都耗在尋醫吃藥上面了,等她去了時,已經所剩無幾了,也是自己父親被接到外祖家學堂的根本原因,外祖家可不會拿銀子給繼祖母來養父親的。
至於鋪子有兩個,田莊一個。管家田忠家的大兒子田家展管著,聽說比較小但總比沒有好吧,糧食還是夠家裡吃,管家田忠的二兒子和三兒子田家興、田家旺各管著外面兩個小鋪子,吳老爹說兩個鋪子他都見過,有一個還挺大,但地段不是很好,另一個地段可以,可說起來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