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般地出現,猛地撲上去,很簡單就制服了這倆小子,那女人接著就報警……幾分鐘功夫警察就來了,趁警察抓那倆小子的功夫,見義勇為的我們悄無聲息離開了……然後,我們從遠處看到那倆小子被押上了警車。”
“幹得漂亮!看到那警車去了哪裡?”
“去了解放路派出所,派出所就在那不遠的地方!”
“好,我知道了,你們的任務完成了!”
“呵呵……”方愛國笑起來:“這樣的事,太小菜了。”
這件事自始至終,方愛國一直沒有多問我一句話,沒有問我要他這麼做是為了什麼。
“你不想知道我為什麼要你做這事嗎?”我說。
“長官吩咐的事我們只管做就是,不該問的不能問,這是紀律。”方愛國說。
我笑起來:“好吧,那我就不說了。”
方愛國笑著說:“不過,易哥,我其實還是有些好奇,你讓我們抓這倆小毛賊是幹嘛的?”
我說:“你回去慢慢想吧。”
方愛國又笑,然後我掛了電話。
第一步成功了,然後我開始實施第二步。
第二天上午,我給刑警隊那次抓我的那個曾隊打了電話。
“咦,易主任,你好!”電話裡傳來曾隊長的聲音。
“你好,曾隊長,今天是週日,我想約你吃個午飯,有空嗎?”我說。
“哦,我正在隊裡上班呢。”曾說。
“週末也不休息?”我說。
“幹我們這行的,那裡有休息的時間呢。怎麼,老弟,有事?”曾說。
“嗯,是的,有事。”我說。
“那就電話上說吧,我中午夠嗆能離開,隊裡好幾個案子都在忙乎著。”曾說。
“電話上說不大方便,那我去你那裡吧。”我說。
“好。”曾說完掛了電話。
二十分鐘之後,我出現在曾的辦公室。
“呵呵,你老弟又來刑警隊了,不過這次是客人,稀客啊!”曾邊說邊為我泡了一杯茶,顯得很熱情。
“我今天找你,是報案的哦……”我說。
“報什麼案?”曾說。
“這案子我很久之前報過一次了,但一直沒有破,不知道還能不能在你這裡再報一次!”我說。
“什麼事,你說。”曾說。
“那是2008年11月1日的事情了……過去好幾年了。”我說。
“嗯……繼續。”曾說。
“當時,我還是星海傳媒集團市中區發行站的一名發行員,除了送報紙,還搞報紙徵訂,11月1日那天下午,我從發行公司財務科領了一個階段的訂報提成,兩萬多,步行回宿舍的路上,走在一個小巷子裡的時候,冷不防捱了悶棍,被打暈了。
“昏倒前,我模模糊糊記得當時是騎摩托車的人乾的,兩個人,因為太突然,我沒有看清楚那兩個人的面貌,只能大概記得一個模糊的樣子……
“醒來之後,發現錢不見了,搶劫者也跑了。我當時在春江路派出所報了案,警察當時做了筆錄,也看了現場,然後就讓我回去等訊息,這一等好幾年一直沒有破案。”我說。
“哦,你老弟有一身好功夫,怎麼會發生這事呢?”曾笑著。
“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啊,打悶棍,誰能想到呢?”我苦笑。
“這倒也是……”曾點點頭:“時間過去這麼久了,你今天來找我……是想讓我幫你催下那派出所?過問下當時那案子的情況?其實呢沒有必要,如果案子破了,派出所會去找你的,當然,即使案子破了,你那錢肯定是沒有了,這2萬塊對當時的你來說一定不是小數,當然,對現在的你來說,是毛毛雨了。”
“我今天找你不是要你催問那派出所的!”我說。
“哦……那……你是?”曾有些困惑。
我說:“是這樣的,昨天上午,我正要出去辦事,經過解放路中段的時候,在那附近看到有警車,有警察在抓人,過去一看,是抓的兩個摩托黨,圖謀搶劫一個剛從銀行出來的婦女。
“不知怎麼,我看被抓的那兩個人,越看越感覺像是08年11月1日搶劫我的人,但我又不敢確認,因為當時一來天色昏暗,二來我被打暈前模模糊糊看了他們一眼,只有大概的印象。”
“哦……”曾看著我。
“但我有一種強烈的感覺,覺得這兩人極有可能是搶劫我打我悶棍的人……但沒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