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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部分

是動用能力嗎?”

蘭明珠腦子多清楚啊,一下子問道最重點的地方。聲音好聽,面色溫柔,比小狐狸還像狐狸精。老榕樹心態極其放鬆,很快的回答道:“不算不算,就是在我身上拔掉一根樹杈,插在地上,過上十年二十年,有大半的機率能化成樹人。成人之後,樹人自然會尋覓我的氣息,找到我們樹人定居的地方。”

“拔掉樹杈……你不疼嗎?”

蘭明珠想想都疼。

老榕樹憨厚的笑了笑,“我們樹人都是這麼綿延傳承的,和你們人類不一樣。像你們兩個,要是要有後代的話,就得一起……”

說到這裡,蘭明珠臉上飛起兩朵彩霞,手中多了一把雪亮的匕首……(您的支援,就是我最大的動力。)第九十八掌荒宇城蘭明珠勸說了半天,沈旭之才同意帶著老榕樹一同走。變成一個普通人 ?'…87book'傻子一看也有鬼啊!伴讀小書童吧。這樣似乎還能說得過去,也符合自己少爺的身份。

可是沈旭之一看老榕樹變身後的形象,心涼了半截。一個彪形大漢,身後還跟著四個妖魅至極的女人。渾身樹,遮不住春光外洩。這算是哪門子的伴讀小書童?

這是怎麼個說法?這老榕樹,拍馬屁都不會,就不知道蘭明珠不在身邊的時候帶著這四個女人出來?石灘看的眼睛快要掉下來,看那樣子,一口氣咽不下去就得憋死……

老榕樹身材魁梧,站在沈旭之身邊,道:“這是我身上的四個樹藤,也隨我一同幻化,跟在祭司身邊,也好有個人端茶倒水。”

說完,開始有些得意,認為自己這事兒辦的真是漂亮。

蘭明珠面沉如水。女人啊……直到沈旭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蘭明珠的小性子哄回去。從納戒裡面拿出五套衣服,都是天樞院的黑衣黑氅。老榕樹身材魁梧至極,只有楊海波那種定製的衣服能穿上,沒想到沈旭之在納戒裡面找了找,劉大先生居然還留了百十件這種衣服。

真是深謀遠慮啊,少年郎一陣感慨,想著斯人已乘黃鶴去,心中微微黯然。

那四個藤女,真像是九尾天瀾白狐說的那般,妖豔、嫵媚。即使素面朝天也難掩國色天香,沈旭之真搞不懂一根樹藤又不是什麼嬌豔的鮮花,怎麼就長得這麼禍國殃民呢?……

不過藤女還算是聽話,穿上衣服,垂手立在一邊,真和侍女一般無二。

樹族樹人漸漸消失在密林中,分成無數個方向。沈旭之也懶得問老榕樹最後這些樹人怎麼匯合,那些事兒和少年郎屁關係都沒有。想著趕路。少年郎就想起來天樞院那黑色的大車。真是舒坦啊……

不過有老榕樹在,沈旭之也有意外的驚喜。密林中,召喚出樹懶,這東西騎慣了還真是比騎馬舒服些。雖然略有些顛簸,但在叢林裡面趨避躲閃樹木,還能保持高速。身子起伏之間帶著一股奇特的韻律,坐久了習慣之後自然有一種舒適。

在森林裡跑了兩天。出了森林,是另外一處草原。不過天氣比兩天前要熱上一些,青草茵茵,秋高氣爽。草原上,老榕樹也能召喚。直接召出草原上的麋鹿,眾人坐在大麋鹿身上繼續享受著風馳電掣的快意人生。

沒想到這老貨真還是有點用處。沈旭之對老榕樹的評價略有改觀。有用,有用就好。總比帶著一堆廢柴出來強吧,說起廢柴。沈旭之不懷好意的看了老榕樹一眼,看的老榕樹一哆嗦,不知道自己哪裡又惹這位小爺了。

第三天,小白狐狸終於睡醒。沒有什麼天地異象,只是身後多了一條尾巴。似乎還沒有熟悉,怎麼都收不回去。這種經驗沈旭之有過,知道過幾天,羊皮袍子自然能把尾巴收回去,也就任她去了。

羊皮袍子對麋鹿十分感興趣,可惜麋鹿卻極為怕小白狐狸。每當羊皮袍子跳到麋鹿頭頂的時候。麋鹿都像是腿腳發軟一般,跑的越來越慢。沈旭之無奈,只好把羊皮袍子揣在懷裡,這樣麋鹿才能跟上他人。

每天練功辛勤,苦練不輟。過了四五天,漸漸走到草原的邊際。葉蘭宇拿出地圖,指著前面不遠處的一個大紅點,說:“這裡就是祭司大會的地方。在遲浪山脈最南端,是附近幾個大部落集中之地,叫荒宇城。裡面買賣人多。人口也多。城主是近處一個豪強,叫季亮。手下五千狼騎兵。就算是附近幾個大部落,也都給季亮面子……;這荒宇城建築在雪山之周,說來也怪,居然是圍繞一座雪山而建。那座雪山被先賢大能用一處魂陣封印,不過最早的先賢的家族在歲月中逐漸凋敝,這才被季亮的父親佔了去。傳到季亮手裡,這人也有幾分本事,非但沒有衰敗,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