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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敢說,她認為公公吳建國一定是家裡最開明的那一個。

吳明達去上班了之後,林小滿就趁著他不在,把自己的想法和公婆說了一下。這個時候,公婆帶著吳明玉早在去年就都搬到市裡來了。

沒辦法,林小滿一個人搞不定兩孩子,楊慧肯定得過來幫忙。楊慧一過來,縣城就剩下吳建國和吳明玉。短時間還好,時間一長那肯定是不行的。房子他們也沒打算再買了,幸好林小滿打探到這棟樓樓上有房子出租,立刻就把它給租了下來。於是吳建國乾脆給吳明玉辦了轉學,一家子都到市裡來了。

因為市裡消費太高,吳建國還去找了個工作,當起了一中學的老師。林小滿也是這個時候才知道,自己公公吳建國居然還是個大學生!

要知道,這個年代的大學生含金量可不是一般的高。

林小滿跟公婆說的理由是,孩子漸漸的大了,以後用錢的地方肯定是越來越多的。總不可能都考吳明達一個人工作賺錢吧!她想現在豆豆和點點已經這麼大了,她也是時候該出去工作了。

這個理由很充足,吳建國和楊慧都表示贊同。只是對於林小滿說的開店,持懷疑態度。

好在看林小滿檢查,夫妻倆也不好多說什麼。甚至還把自己存的一些錢也給拿了出來,說給林小滿當本錢。

對於這個,林小滿趕緊拒絕了。

“爸,媽,錢你們收回去吧,本錢我這裡還有。”

這個倒是真的,雖然說這兩年全靠吳明達的工資在撐。可別忘了,她還有一個空間。只不過現在一家人都住在一起,吳明達又是個公安,她很多東西不敢拿出來罷了。她想開店,也是想變相的將空間裡的東西倒騰出來一些。

至少,像做生意的本錢,她肯定是不會讓家裡出的。

跟公婆商量了之後,林小滿下午就去找了那家店鋪的主人,花了一千五把這店鋪給買了下來。一下子,之前存的錢就花了個一乾二淨了。

回去的時候,沒敢告訴公婆這店鋪是買的,怕他們問錢是哪來的。只說自己租了下來,一次交了一年的租金。

兩口子壓根就沒想過林小滿這一次動作這麼快,還打算著等吳明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