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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部分

萬塊錢了。

等說完這句話,原本的負罪感消失了大半,他覺得自己解脫了自己。

*****

在符帶娣的案子暫時告一段落之後,緊接著開庭審理的是徐淑芬等人的案子。

在這一場案件中,晏褚是原告,狀告的是徐淑芬等人敲詐勒索,以及誹謗、侮辱等數樁罪名。

法庭上,徐淑芬咬死杜鵑等人知道她的兒子晏天有酒駕歷史,以此來證明晏褚在借車上的過失,如果這一點成立的話,晏褚提告的各個罪名自然也就不成立了。

而對應的,晏褚拿出來的,是幾則錄音,以及其他輔助證物。

第一則錄音,記錄的時間是在晏天發生車禍當天,背景音有些噪雜,聽得出來徐淑芬是在跳廣場舞的間隙,和兒子打電話。

電話中,徐淑芬的嗓音有些尖利,質問兒子是不是喝了酒後又開車了,中途因為廣場舞的廣播音有些大,部分對話不清晰,錄音的最後,以徐淑芬一聲高亢的“兒子”結尾。

以錄音時間推算,加上晏天等人的屍檢報告,估計晏天就是在酒後駕駛,以及駕駛途中和徐淑芬通話,雙重違規,導致的車禍。

而這一點,作為案發後最後一個和晏天通話的人,徐淑芬自己也該清楚,然而她什麼都沒說。

第二則錄音,是杜鵑和徐淑芬之間的電話錄音。

之前晏褚剛出差回來,就按時杜鵑給徐淑芬打了個電話,當時徐淑芬認為杜鵑是心疼自家的新車,小氣不想借車給她兒子,因此在電話中,各種好言好語的保證,在短短四五分鐘時長的錄音中,她曾無數次向杜鵑保證自己的兒子開車小心,從來不會酒駕,保證能夠將他家的車子安安全全送還回來,這段錄音,也從側面證實了晏銀生一家不知曉晏天有酒駕歷史這個說法。

在法庭上,只要不是竊聽,脅迫等方式取得的錄音,都能當做證物,只是錄音本身的侷限性,很難讓它成為一個完整的證物,往往需要其他輔助證明。

因此第一段錄音配套送上的還有一段影片,是當天有人在廣場上拍攝的,影片當中,清楚拍攝了徐淑芬所在位置發生的一幕幕,影片畫面對準了她的正面,完全可以依靠影片中她的嘴型,證明錄音的真實性。

當然,錄音也是合法取得的,當時有個樂隊準備在那兒錄製自己的曲目,將徐淑芬和兒子的通話錄製到裡面,純屬巧合。

除此之外,林福壽等人曾經大鬧晏家以及晏褚公司的惡劣行徑,以及他們威脅晏褚給與鉅額賠償的家庭錄影影片,統統被作為證物呈上來。

看見那厚厚一摞的證物,林福壽等人都忍不住膽寒,對方到底是從什麼地方找來那麼多證據的,之後那些證據就算了,更往早些的,就說徐淑芬和她兒子的最後一通電話,怎麼就那麼湊巧,又有人拍影片又有人錄音的,還那麼湊巧,那些人都被晏褚給找來了。

當然沒人覺得這是晏褚提前計劃好的,他又不是先知,難不成他還知道他那個堂兄會在那個晚上出車禍不成,知道他這個大伯孃在後來會為了撇清自己的關係,把他推出去不成?

這不是做白日夢嗎?

因此在場的,除了徐淑芬等人,其他人都在心裡感嘆,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天理昭昭?

*****

在除去了最棘手的兩件案子,其他瑣碎的網路誹謗案和侮辱案對於那些名律師而言,更只是小事一樁了,頂多就費點時間,光是他們手下的助理,就足夠完成這些案子了。

這一場轟轟烈烈的網路鬧劇,從開始,到徹底結束,歷史整整四個月,除了涉案人員多,也離不開現如今司法上繁複的程式。

無一例外,每一個案子,晏褚都贏了。

符帶娣被判敲詐未遂,只需要行政處罰,又因為其年滿七十週歲,免於治安行政處罰,章葆祝被判刑兩個月,處罰金五千,以及賠償晏褚精神損失費兩萬塊。

最慘的還要數徐老太的兒子,因為做偽證,被判三個月,倒比符帶娣和章葆祝這兩個罪魁禍首都高了。

至於徐淑芬等人,罪名反而比章葆祝等人更輕了,正如之前江律師說的,他們敲詐又沒收到錢,頂多也就是個敲詐未遂,這一點在法律上的量刑本來就不算高,除了徐淑芬以及林福壽這樣的帶頭人被判了六個月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外,其他從犯分別被判了兩個月和一個月,甚至還有那些聰明的人家,當初鬧事的時候叫的就是家裡的老人,這下子好了,和符帶娣一樣,什麼刑罰都免了。

看似法律對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