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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而大伯母錢氏若非顧慮到剛死了公爹,簡直想要哈哈發笑。齊活了,一盤子點心涉及了二房一媵一庶女,非要嚷著報官的則是嫡子嫡女,那失蹤廚娘想來也不會是自己家收買的。

想要嬌妻美妾通通在懷就得擔風險喃,自己男人大本事沒有,但絕不會三妻四妾鬥雞眼似的惹麻煩。

事已至此,眾人略作商議便紛紛退出老太爺的內室,保護罪案現場。大伯一家招呼僕人各司其職忙碌起來,或報官、報喪,或掛白燈籠,或搭建靈堂喪棚等。

潘氏與四娘暫且關在大房的客房限制走動,奚氏自告奮勇入內陪伴女兒,看守情敵。四郞則守在了屋外,以防那兩母女合夥兒欺負自己的親孃。

妍清年齡太小,先一步就被長兄興盛帶回家休息,他順帶指揮管事吩咐眾人換素服、掛白布。

阿益與妍冰則隨後被李氏拎回家換孝衣,一路上捱了不少呵斥痛罵。

之後的事兒兩小孩再沒法參與了,直到當天夜裡又回到大伯家去守靈時,妍冰與阿益才悄悄派了各自的婢女暖香、清風去打探訊息。

後半夜,藉著出恭的機會,幾人匯合之後便開始交換資訊:有管事說,因老太爺好歹曾是個六品官兒,即便是喜喪也得驗驗,這又偏是命案,剛報到長安縣那縣丞立刻親自帶著刑名書吏、仵作和衙役登門,勘驗了許久。

“確實就是苦杏仁中毒,這是有很多先例的。至於番薯,這個東西大家都沒吃過,還得再研究。”暖香一面作答,一面像是看天神似的看著自家主子,才十歲啊,就能懂這麼多事兒!

阿益的貼身婢女清風則補充道:“杏仁粉瓷盅在恭房找到的,已經摔碎泡髒了,也不知道怎麼找到的證據。但究竟是誰扔的,完全不可考。”

隨後妍冰又問了她最關心的問題:“四娘和潘姨娘怎樣了?”

“哦,說是因為是縣伯府邸的官宦家眷,又無直接投毒謀殺老太爺的動機與證據,所以暫且不收押,由家主自行看管,待傳召上堂辨案時才需過去。”暖香說完又指了指內院角落,“只能先在這兒關著了。”

“然後呢,還有沒別的訊息?啊,還需要等著抓到廚娘再來審問?”妍冰看著昏黃燈籠映照下的叢叢樹影,不由有些心慌,潘姨娘先前那個神情可沒一點心虛樣,很有可能並不是兇手,那究竟是誰呢?

萬一抓不到,豈不是真得妍潔扛鍋?非主觀原因毒死祖父,這應當是什麼罪來著?《齊律疏議》她是有通看過,但後面重罪的細條款並沒特別關注。

有時候,真是怕什麼來什麼。妍冰次日中午在大堂嫂屋裡打了個盹,剛醒來就從暖香處聽到個壞訊息:找到了廚娘……投河自盡的屍首,線索就此斬斷。

次日黃昏時,文淵下學之後帶著文衡來上香,雖然還不到賓客正式弔唁的時候,但他倆與舒家走得近,也勉強能歸成親友早點上門。

兩兄弟告辭時,興益與妍冰雙雙去送,又得了一個不大好的訊息。

“木薯已查證確實是潘姨娘的孃家兄弟所售,他從海商處得來了兩種番薯,一種無毒一種有毒,然自己並不知曉,家人也誤食用了有毒的一種,但僅僅只出現氣喘、眩暈、嘔吐、腹瀉等症狀而已,”文淵沉聲說著,還特別強調道,“這點有隔壁商鋪掌櫃、夥計等人作證,按律賣者不知情不坐,無罪。如果廚娘那頭查不出什麼,潘氏也同樣可擺脫嫌疑。”

聞言妍冰很是沮喪,若是真正下毒的人沒能罪有應得,反倒是四娘遭罪……她忽然抬頭看向榮家大郎,認真問道:“淵哥哥,按律意外毒死祖父會怎麼判?”

榮文淵不假思索的回答:“流三千里。”

妍冰當即被嚇了一大跳,驚道:“這麼重?!她是完全不知情的啊。”

“若過失殺的是旁人用銅一百二十斤即可贖罪,但祖父與孫女有尊卑之別,不得收贖。”文淵說罷忽然發現站在自己跟前的小姑娘露出了一副欲哭無淚的表情。

他心頭不由一軟,又特意尋了另一種說法寬慰道:“律法特指的是過失殺傷,像四娘這種無意中做了有毒食物的卻沒有明確條例,這個可以查舊年案例,若是曾有輕判的先例再遇富有同情心的主審官,倒也能開脫一二。”

“淵哥哥,你能找著一些陳年卷宗嗎?真希望犯罪者服誅,而不是無辜者遭殃。”她仰首一臉期盼的看向榮文淵,對他報以十二分的期望。

“宮中舊例或許可以從族叔那知曉一些,只是不知能不能外傳……我盡力吧。”能被一面容姣好的小姑娘滿心期盼的仰慕凝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