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將門開啟,王嬸看我剛起床的樣子,進來問我:“今兒怎麼起那麼晚?快去換衣服。”
“天氣太熱了,上半夜都沒有落睡,下半夜迷迷糊糊睡了一會兒!”我跟她說,她一聽也應一聲說:“可不是嗎?這鬼天氣。”
“我昨夜涼了大半缸的開水,今日做些拌麵賣。”說著,讓她婆媳先去廚房準備。回到房中,看到喜服包裹還在,人卻不見了,心裡落定,這人還算識相。脫下身上的白色裡衣,露出半舊的繡花裹胸,換上交領窄袖布衫,罩到膝蓋處下身一條褲子,中間用腰帶一紮,就麻溜地出去了。
玉琴在炸爆魚,我從井裡拉起木桶,天熱咱們又沒有冰窖,晚上燜好的肉,要凝凍成塊,不散,只能靠著井水的冰涼。拿起來切成塊,排在盤子裡。
“燕兒!我走了!”聽見打招呼聲,我忙回答:“哎!”突然察覺不對,抬頭看見常遠就這麼大搖大擺地堂而皇之地,從廚房門口路過。腦子裡突然出現一句:“完了,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果然,王嬸奇異的眼神看著我道:“燕兒,你怎麼這麼不知輕重?即便你們有婚約,到底是要成婚以後才能……才能在一起。你可知道,婚前丟了貞潔,哪怕那人是你的夫君,也會被婆家瞧不起!我說今日你怎麼就起這麼晚呢!你啊!真是糊塗!”
我要是說我那薄膜還在,估計王嬸也不會相信,就只能任由她叨叨,等店門開了,她也就會歇了。只是我心裡納悶,既然他沒走,方才我換衣服的時候,他在哪裡?
根據鐵口直斷給我們批的八字,據說是天作之合。看著手裡的生辰,我覺得好陌生,他幫我定了一個生日。這完全是根據天作之合湊的數字。這也是資料造假?
就這樣,這一天終於到來了,林家母子只是作為親眷被邀請過來,王叔王嬸才算是我孃家人。我嫁地簡簡單單,畢竟那幾間房子,手裡的這些銀兩在普通人看來或許還算是有幾個錢,對豪門來說,就什麼都不是。
我被喜娘扶上花轎,這個時代評斷新娘子美不美,靠的就是花轎底端露出的那一對金蓮,若是前世我對此等陋習一直是秉持批判態度。經歷了這麼多年,漸漸想明白了,其實裹小腳與那整容,削骨磨皮是一個道理。一旦審美形成,就很難扭轉,更何況裹小腳是從上層社會傳到下層社會的,這種傳播更讓人容易效仿。
不過我的審美觀是從前生就形成的,況且即便是前世,我也從不認為自己需要迎合誰的審美,從未有過對那張臉動刀子的想法。這一輩子自然不會以一雙大腳為醜了,是以大大方方地讓一雙天足,穿著繡花鞋露在外面。
雖然是三伏天,這轎子裡甚為清涼,好似這座位下放了冰鑑,果然是交給他就該放心了。
下轎子的時候,有人輕聲嗤笑,議論著,無非是說我走得快,走得醜,一雙大腳毫無美感。品頭論足這個成語本就是針對了一張臉和一雙金蓮。
記得那一日去他外祖府上,跟著嬤嬤一起學習禮儀,嬤嬤從未教過一雙大腳的女人走路,裹足女人獨具有的嫋娜多姿,惹人憐愛的姿態,在我學來簡直就是災難。我與嬤嬤商量:“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蓮步姍姍,沒有那三寸金蓮必然是不行的。如今我這腳豈止三寸,六七寸都有餘了,再要學那等姿態,完全就是東施效顰。”
然而嬤嬤是個堅毅能幹的好員工,她勸導我,這世間沒有過不去的坎,只要功夫深鐵杵也能磨成針。我內心寬麵條淚,想我前世雖是背靠大樹好乘涼,但是好歹也是走路帶風,自有殺氣的職場高管。如今卻要過來低首含胸,搖搖擺擺的走路,內心裡的不認同,學起來就異常困難。正當我要舉手投降,打算表示再學下去,我寧願不成親了,以抗議這等不人道的訓練。
我那未婚夫君如救星般出現道:“走路跟河裡剛上來的鴨子似得,有什麼好看的?還是你原來的樣子好!走路就別學了!”嬤嬤還想爭論,被他一句:“她嫁的是我,女子從夫!我覺著好看就好看了。嬤嬤只管教她如何行禮便是。”彼時我激動地問:“難道你也是穿來的?”他對著我一臉懵逼,我略感失望。
有了他的這句話,走路這事就算過了,其實我那領悟能力不差,行禮這塊做起來就行雲流水,算得上一學就會。
扯遠了,才走了幾步路,剛剛站好準備拜堂,就覺得這天氣實在炎熱,差點就不小心要伸手將頭上的蓋頭給摘了。
“姨娘,什麼叫市井?”一個童聲傳來甚是可愛。
不過他遭到了輕聲喝止:“別胡說!”
“大哥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