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錢汝君已經放棄愛情,而且少年所擁有的東西,其實沒有資格讓錢汝君去愛,只不過錢汝君,對於少年的習性有點感到好玩,並且覺得他的未來的發展應該會不錯。
少年轉頭看到一張血盆大口吃著深深白牙,向他的咽喉咬來。
幾個孩童在另外一邊忙碌著,而錢汝君閉上眼睛假寐,似乎沒有發現,他已經陷入危機。
少年一骨碌爬起,緊緊握住手中的棒槌,往外一送。
棒槌是他撥弄火所需要的一個工具。
此時他擁有的刀正在旁邊。
利用棒槌把,對方的嘴推出去的時候,他順手拿起刀,有了鋒利的刀在手上,他對自己生命的安全開始有了信心。
他知道,雖然也能不好吃,但是他們必須把野狼,殺死否則就會威脅到這裡人的生命。
最讓他感到擔心的就是,野狼向來不是單獨存在,而是成為一群一群會單獨存在的人,只有孤狼往往特別的強大。
但是再怎麼說,孤狼都沒有狼群可怕。
大蓬的鮮血噴射出來,碩大的嘴巴已經被少年的刀子撕開,下巴無力垂下,面對這樣的野獸,不殺死才是給自己找不自在。
少年連忙揮起刀子,重重地砍在青狼的脖子上,青狼的頭一下子從身體上斷開,耷拉在脖子上僅有一層狼皮相連。
事情的發生結束,不過短短三十秒的時間,少年是彷彿與狼拼殺了一個世紀。
就算他平時常狩獵獵物,對於狼這種東西還是有一種畏懼。
最主要是狼不好騙,而且容易記仇。
放下心來之後,他開始注意狼的毛皮,如果是狼群,必定是油光水滑,營養不錯,因為只有狼群才能夠提供他如此好的營養。
“幸好是孤狼,你們可以不用怕……”
“你怎麼知道他是孤狼?”錢汝君頗有興趣的問少年,在她的眼裡並沒有害怕。
少年時常在野外打獵,對於動物的情緒,感覺非常敏銳。
對於人,時常照看幾個弟妹,他也能夠做到精準的判斷。有這種本能,他才能夠在山野裡好好的活著。
畢竟他的弟妹不是每一個都是好東西也有半路想殺他的。
他們羨慕少年的地位,卻沒有想過少年的地位是來自於他替其他人找食物,他生活的比其他人結合起來還辛苦百倍,因為每一個人都有一半的壓力壓在他身上。
“看它的毛皮……”少年沒有多說,而是直接回答。
“狼多肉不好吃,但是狼皮可以做成狼豪,所以你把他的皮扒下來,到城裡居然可以賣個好價錢。”
錢汝君很明確的表明,她不想佔這些人的便宜,何況她讓狼進來也是準備給他們找些,有價值的東西可以拿到外面去賣。
天蒼蒼,野茫茫,天似穹廬,籠蓋四野。
群主君帶著幾個小孩在這片草原上流浪,這個草場不大,甚至也有野馬在這個地方享有肥嫩的嫩草。
其他人對於錢汝君能夠騎上這些馬的背,都感到非常的羨慕。
但馬對人的服從態度完全是看這個人,沒有這個本事,最好少想這提上馬背。
在荒野裡面,他們又遇到了群狼,狼王顯得特別的年輕,估計之前的狼就是從這群人裡面脫離出來的。
他們似乎從狼皮裡面,讀懂了什麼,所以一直追著錢汝君這群人。
錢汝君用氣勢把他們趕走都沒有用。
少年的體力下降的很厲害,兩腿發軟。
因為少年人並不知道,他們不需要害怕野狼,即使野狼一直跟著他們。
孩子們跟少年擁有非常大的壓力,而孩子們的壓力更轉嫁到少年身上。
幸好這個人沒有真的得到軟骨,正因為錢汝君對於鹽巴這種東西向來捨得給予。
現在鹽巴對於大漢人民來說,有了一個重大改變,由於金麥城的鹽廠能夠生產大量鹽巴,並且足以提供現在的大漢人民使用,所以鹽巴的價格大幅下跌,普通人已經能夠輕鬆買得起鹽。
這讓大漢人的身體素質開始不斷的提高。
這些也能不能過關跟蹤錢汝君他們,所以他們也開始在錢汝君附近捕獵,他們對於錢汝君一行人,擁有的態度是,錢汝君他們不是食物,而是敵人。
如果是食物的話,他們吃飽了就可以走了,就因為不是食物,而是敵人,所以他們在等待錢汝君變虛弱的時候,至於打倒野狼的少年,在狼王的眼中,卻根本不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