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說出來,要知道紀迎春可是她婆婆的心尖子,連她男人都不敢惹她,更何況她當人家兒媳婦的了。
“沒事,他能吃的了多少啊!”紀迎夏沒在意的說道。
也就是她現在沒銀錢,如果她有了銀錢,絕對不會只買這點糖果的,在她看來吃好喝好很重要,但一切都建立在充足的銀錢上,想到這裡她微微嘆氣,上輩子從來沒為銀錢發愁過,從來一回,竟然連跟小侄子買點糖果,都要摳摳搜搜,她爸媽留給她的存摺雖然有錢,但她不敢動用,怕她奶擔心;也不想動用,這畢竟是原主爸媽留給她的,必須用在刀刃上。
“謝謝啊,夏夏!”
大堂嫂笑笑,沒在說其他的了,她來這個家這麼久了,她還是知道這個小姑子,多餘的話不必說,只要她自己有,不會虧待她兒子的。想到這裡她的心再次偏向了紀迎夏。
這個小姑子知恩圖報,而且聰明。在她看來,至少比紀迎春聰明。
紀迎春說話做事咋咋呼呼的,一點不穩重,就一個婚事都弄得滿村風雨,就即使把婚事退了,名聲也毀了。
而紀迎夏就不同了,不聲不響的就把公婆拿捏住了,輕輕鬆鬆的把小叔小嬸的遺產拿到手。在她看來這就是本事。
她現在對她和善點,就是將來這個小姑子嫁人了,也不會忘了她的。當然,她沒有其他想法,憑迎夏的聰明,她的將來絕對錯不了,只要她能對小石頭好,她就滿足了。她自己倒無所謂。
紀迎夏抿嘴一笑。
大伯母整天說大嫂蠢笨如豬,她卻覺得,大伯母是烏鴉看不到自己黑,大嫂看著憨憨的,不吭不響的,實則家裡除了大伯母整天對她罵罵咧咧的,哪個說過大堂嫂一句不好的話來?就是奶,都說這個孫媳婦娶對了。
大伯母看著精明,一張嘴,整天不停歇的說個不停,好似人人不如她,實則家裡人除了她自己生的那幾個,有幾個喜歡她啊?
她唯一的閨女,在紀迎夏看來,也是自作聰明,被人賣了還替別人數錢呢!自以為談了好物件,把以前的物件拋棄了,還不算,沒影的事情,弄得全村皆知,把自己處在了不利的位置,這叫紀迎夏說,就是蠢。
紀迎夏上輩子不喜文人做派,這輩子也不見得多喜歡。在她看來,紀迎春的未婚夫是個軍人,這很好。
軍人多好啊,正直誠信。這種人多好打交道啊,紀迎春竟然舍軍人而就文人。紀迎夏搖頭,就她那點小聰明,早晚被人吃的骨頭不剩。
而且,她還聽說,紀迎春未婚夫是為了救戰友,才斷腿的,這就充分說明,這人的責任心很重。
如果紀迎春嫁給他,即使那人不喜她,也不會不管她的,而且那家家庭條件據說不錯,紀迎夏不知道怎麼樣才能算不錯,但,她想她大伯既然早早的給紀迎春訂了那家人,想必這個不錯,應該很有分量吧。
而現在,紀迎春竟然把人給得罪了。
紀迎夏不相信,紀迎春在村裡整的事情,那家人會沒聽說,兩個村子離的不遠,他們會知道也不稀奇。所以紀迎夏就不知道了,紀迎春把自己弄得這個地步,她到底是怎麼想的?
就即使要退婚,也不必這樣轟轟烈烈吧?
還自以為站在道德制高點似得,讓她替嫁!
難道,她替嫁了,就能擺脫她愛慕虛榮的品質?
像她這種訂了婚,又跟別人卿卿我我的,在紀迎夏看來,就是紅杏出牆,就是品行不端!這比愛慕虛榮都要令紀迎夏厭惡,一個女人你可以愛慕虛榮,可以貪權好勢,但你不能不貞。
紀迎春不想嫁給那個瘸了腿的未婚夫,紀迎夏覺得沒什麼,因為那人畢竟腿瘸了,小姑娘嘛,總愛美。但,起碼你要把婚事解決了再找下家吧!你這邊的婚事還沒解決,那邊就跟別人好上了,還弄得人盡皆知,這不是給自己身上抹黑嘛!
所以,紀迎夏覺得紀迎春蠢。大伯母更蠢,她不蠢,她怎麼教出這麼個女兒來?
“我拿點就行了,餘下的給奶留點!”大堂嫂笑著道。
紀迎夏點點頭,大堂嫂孝順奶,她很滿意。半斤糖果雖然不多,每天吃兩顆,也夠吃很久了。現在家家不富裕,誰也不會把糖當飯吃的。她記得,上輩子她一個旁支親戚家的孩子,就喜好吃糖,一天能吃一斤糖,那架勢可真真當飯吃。現在條件不允許,即使小石頭想拿糖當飯吃,也不行。
小石頭跑了一圈,看他媽把掃把放下了,又晃晃悠悠的回來了,他嘿嘿一笑:“小姑姑,我要吃糖,我剛聽見了,你說你買了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