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按照計劃走到了草原的小河邊,卓婉撲到地上,埋著頭,連呼吸都嫌累。
勒安謙把背上的毛皮扔到河邊,下河簡單地清洗一番去掉身上的異味。
“起來。”勒安謙一身溼氣地走到她旁邊,踢了踢她的腿。
卓婉不吭聲,繼續癱在地上。
勒安謙支起樹杈,開始烤魚,魚香四溢。
卓婉艱難地爬起來,蹭到他的身邊。
“我腳疼。”卓婉歪到他身上借力翹著腳。
勒安謙感受到肩膀上溫熱的氣息,心微顫。
他垂下眼簾的眼睛晦澀不明。
腳,鑽心疼。
卓婉已經顧不上秀衣制定的行為準則,在火堆旁,翹著腳脫掉鞋和襪子。
“我真堅強,竟然忍到現在。”卓婉看著滿腳底的血泡,被自己吃苦耐勞的精神感動。
卓婉掰著腿對著腳底的血泡吹氣,“我要牢牢地記住此刻,以後寫到我的傳記中。傳奇女子要有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疼、獨立、堅強的精神。”
勒安謙嘴角翹起微弱的弧度。
卓婉對治療膿皰血泡的醫學經驗很豐富,“首先挑破血泡,清理乾淨裡面的膿血,然後嚼碎藥草塗上,最後用乾淨的布包紮起來。”
理論很豐富,實踐上的第一步就沒辦法實施了。
對著自己得腳,對著自己腳上的血泡,她能想象的到,擠破血泡,傷口接觸空氣的瞬間,她腳底該是怎樣的痛感。
下不去手呀……
卓婉默默地看向勒安謙。
勒安謙看向她的腳,勾唇一笑。
卓婉被這一笑嚇的瞳孔收縮,他能面不改色地把自個腿上的腐肉刮的乾乾淨淨,他也能把她腳上的血泡撕的乾乾淨淨。
卓婉對著勒安謙,堅定道:“相信我,我能行。”
卓婉聚精會神,拿著骨頭尖輕輕柔柔在血泡上紮了一個微不可見的小洞,一點一點地擠出裡面的膿血。
慢慢悠悠地,卓婉整理妥自己的兩隻腳,天已經徹底黑了。
在這裡住了這些天,她已經充分地瞭解到這片森林在夜幕下的危險,“晚上會有成群的野狼,老虎也會沿著溪流出沒。”
勒安謙輕描淡寫地“嗯”了一聲。
卓婉挑挑火苗,看了眼他腿上的傷,把自個包裹的嚴嚴實實的腳伸到他的面前。
“你看。”卓婉指著自個的兩隻腳,“重症患者。”
勒安謙抬眼,淡淡地看了眼面前的兩隻球。
“明天我肯定走不了路了。”卓婉強調道:“你受傷,我也受傷,咱們公平了。但你是會武功的男人,而我是嬌弱的大家閨秀,這就決定了你能繼續走下去,我卻走不動了。你換位思考一下,是不是這個理?”
“扔掉毛皮,我揹你。”勒安謙給她選擇。
卓婉挪過去,擠著他趴到草墊上,看著他的眼睛,跟他打商量,“等這批毛皮處理好銷售出去,我給你一成利。”
勒安謙錯開眼,看著天空上清晰明亮的辰星。
受到冷遇,卓婉覺的,他沒有充分意識到這批毛皮的價值以及這一成利是多大的利。
卓婉戳戳他臉上的小梨渦。
勒安謙看向她的眼睛,她的眼燦若星辰。
“這批毛皮是上等毛皮,不是市面上的毛皮能比的。卓府做毛皮生意由來已久,我跟著老祖宗還有老爹看過的毛皮沒有數十萬批,也有幾萬批。從來都沒見過這樣好的毛皮。”
“這裡山清水秀,動物有了靈性,毛皮順勢而長,比普通的多了一些活氣。”
“你知道什麼是活氣不?你可以理解為活靈活現。為了保護好這點活氣,我可是費了老大勁才找到辦法。你聞到的邪味就是我在毛皮上抹的藥油味。”
“這些毛皮要是放到拍賣場上,絕對是被哄搶的物件,你不識貨,但別人識貨,特別是南方的那些名門望族,他們那才叫有錢有底蘊。我們卓府幾代下來差不多都是半個文盲,學識最高的也就我二堂姐和大哥了。”
勒安謙漫不經心地掃了眼遠處的毛皮,繼續聽耳邊軟軟的話語。
卓婉想到大哥光風霽月的模樣,補充道:“別看我大哥看著像是滿腹經綸的清秀學士。其實,也只是他性子溫吞,不輕易發怒。準確說來,他也不太會讀書,前幾年他考了四次童試,連個秀才都沒有混上。”
卓婉言歸正傳,“南方名門望族有錢又識貨,看到這等獨一無二的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