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清橙從房間出來的時候,看到一身居家服的男人在廚房忙碌的身影時,卻是什麼不開心都沒有了,都說認真的男人最帥,她想認真做飯的男人是又萌又帥的!忍不住拿出手機偷拍幾張帥氣的背影。
正在下面的男人聽到聲音回過頭,對著她露出一個溫柔如水的笑容,含笑的嗓音更是讓人如沐春風:“你在外面坐一會兒,馬上就能吃了。”
清橙卻沒有往外走,反而輕輕的來到他的身後,從後面抱住了他,小腦袋貼在他寬厚的背上,感受著他身體的溫度隔著衣服傳遞過來,這種感覺,真的很好。
遇見他之前,她從未想過他們有一日竟真的會在現實生活中遇見。
遇見他之前,她也只以為她對他最多也不過是對偶像的迷戀,從未想過佔有。
遇見他之前,她大概從來不會去想,有朝一日會有那麼一個男人願意為她洗手做羹湯。
而遇見他之後,她方才明白,這一生中,總有那麼一個人,即使你什麼都不說,他都懂得。
遇見他之後,她明白,愛情也許並不一定都要愛得轟轟烈烈,卻絕對經得起流年瑣碎。
遇見他之後,她才知道,原來真的有那麼一個人會把你寫過的隻言片語細細品味,只為彌補他遲到的時光。
所以,即便他們才在一起不久,可是卻好像已經在一起生活好些年了,她記得他說過的每一個習慣與愛好,一如她一個眼神,他便能知曉她的喜怒哀樂。就好像演練過無數遍的默契感,他們之間的默契卻更像是與生俱來。
她大概信了張愛玲在《半生緣》裡寫的那句話:“我要你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會永遠的等著你,無論在什麼時候,無論你在什麼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會有這樣一個人。”
不是每個人都遇到了對的人。
但是遇到他的時候,就好像一切繁複的表象都退去,一切喧囂都變得靜好,變得簡單,簡單到無須刻意討好,無須處心積慮,無須心機手段,無須防範戒備,無須步步為營,只覺得,腦海裡只剩下一個迴音:就是他了。
現世安穩,歲月靜好,只願與他慢慢變老。
“好喜歡你,喜歡到不想放手了怎麼辦?”她的聲音有些悶悶的,讓他不得不把火關小,握著她的手轉過身。
“那就不放手。”墨辰的聲音依舊淡淡的,語氣卻是格外的堅定。
“那你呢?”她從他懷裡抬起頭就撞入他溫柔包容的清幽眼神,再聽到他此刻柔和得不像話的聲音,心跳突然慢了一拍,而後越發雀躍的跳動。
“就算你逼我放手,我想這輩子都沒法放開你的手了。所以,女神大人,你就乖乖的待在我的保護圈吧。”
“嗯,男神大人,以後你的溫柔也只能屬於我了。”清橙眼眸眯了眯,小臉貼著他的胸膛蹭了蹭,懶懶的賴在他身上不願離開。
“好。”這一聲好滿是溫軟與憐惜,笑容溫柔而寵溺。
“不準對別的女人這麼笑!”看到他的笑,她私心裡只希望這笑獨屬於她一人。
“好。”男人一手抱著她,一手輕撫著她的背。
“不準對別的女人這麼溫柔!”
“好。”
“不準再跟那個蘭玥有瓜葛!”
“噗嗤。”所以說了半天,這丫頭還在糾結昨晚的事呢,就說她昨晚明明害羞的要死,怎麼還這麼主動呢!
“你還笑?!說,你是不是跟那個蘭玥見過面?”清橙故作生氣的想推開他,卻被他緊緊攥著小手。
“嗯。以前認識。”墨辰點了點頭。
“她喜歡你?”
“嗯。”
“那你明知她喜歡你,為什麼還要去她的生日會?”清橙危險的眯了眯眼,似乎在說,你最好給我想清楚再回答。
“她是我爸媽朋友的女兒,答應去她的生日會也不過是看在另一位朋友的面子上。”墨辰對於她這副吃醋的模樣很是受用,但是炸毛的小貓還要安撫好的,抬手輕揉著她的頭頂的秀髮。
“男的?”其實一直以來她都知道他從未和別的女的鬧過什麼,用不近女色來形容以前的他一點都不為過。
“嗯。從小就喜歡蘭玥的男人。”
“嘖嘖嘖,這情敵當的,竟然還請你去她的生日會,這不是明擺著給自己找難受嗎?愛情果然會讓人變傻啊!”清橙聽了無限感慨,愛情啊。
“那我的小女神傻了嗎?”墨辰捏了捏她白皙精緻的耳垂,手感軟軟的,很舒服,不知道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