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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部分

“恩,宣告明天就會發出。”李編輯開著車,十多分鐘後,到達日月居,就和孟梓芯一起上樓。

林雪嫻已經在家坐著,而季月就坐在一邊,從手提電腦上看到這幾條微博,是一個作者多另一個作者的誹謗?怎麼了,但是這話沒有問出口,因為驚訝的看著林雪嫻,“雪嫻,你就是落雪?”

林雪嫻點點頭,“恩,前天開始的,對於她的言行,還有導致的結果,可以起訴什麼罪名?”

季月開始看著談佩的每一條微博,連忙用手機拍下來,免得微博的主人把這些給刪除了,“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另一個是第四十二條第(二)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林雪嫻認真的聽著。

孟梓芯和李編輯也到達家裡,開啟門,就聽到法律的言語。

兩人走進來,就看到一個年輕的女子,林雪嫻見到兩人,“李編輯,母親,這是我請來的律師,叫季月,關於談佩對我的誹謗,我將走法律的通道。”

孟梓芯看著這個女子,伸出手,笑著,“你好。”

季月點頭,並且與孟梓芯的手相握,“你好。”

李編輯聽著林雪嫻的話,“明天,出版社也會發出宣告的,你放心。”

讓大家坐下,接著談,林雪嫻開口問季月,“那她的情況是屬於法律的哪一條?”

“可以說是246條,因為你們兩個都是屬於名人的範疇,有名人效應,並且,她捏造事實造成你的人格、名譽嚴重損害,捏造事實誹謗你造成惡劣影響的,現在網路的現象,可以算上惡劣,不過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這是最為嚴重的。一旦起訴,有證據,對方可能把案情定義為,第四十二條,畢竟兩條法律極為相似。”季月分析了一下,還是挺麻煩的,不過證據充足就能贏,就是不能保證用246條的法案。

孟梓芯聽著,“聽起來,第246條更加適合雪嫻現在的情況,但是對方律師會改變到第四十二條,沒錯吧?”

“是的,兩者都是出名的小說作家,有一定的名氣。”季月點點頭。

李編輯看著談佩的微博,“她又發了,說雪嫻的文完全就是流水賬,這女人,明明沒有看過,還在這裡說雪嫻的不是。”

林雪嫻的心情不會受到這樣的人影響,“別理她,反正都是接機出名,想要提高一下自己下部的作品銷售量吧。”

這是林雪嫻今天,從簡琴那裡得知的,沒想到她還專門去找了這些資訊,那林雪嫻就猜測了,畢竟只有這個可能,兩人根本不認識,就無緣無故的誹謗她,並且不斷的詆譭她,她能得到什麼好處?就是提高自己的名氣,那也能帶動她的作品。

“也不能這樣子,為了提高銷售,來誹謗你。”梓芯皺起眉頭,眼尾露出魚尾紋。

季月看了看,“有這個可能性,這個做法很不道德,雪嫻,你的想法如何?”

“起訴,儘量不要透露我的資訊,我並不想被媒體包圍。”林雪嫻平平淡淡的道,對於這樣的人,走法律通道是最好的,況且現在主編是她後媽了,手中也有證據,關於代筆的事情,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談佩不斷的損害她的名譽,這是確實。

除非她能一手遮天。

一般作者會選擇反擊,要不然就是召開記者招待會,很少人會走法律途徑,除非是版權問題。談佩看著這麼多人留言,頗為自豪,自己的粉絲也是越來越高了,而落雪還沒有出面,什麼原因?難道真的被她猜中了嗎?談佩非常的興奮,也開始有意無意的說自己的新書在什麼時候上市。

第二天,雪花出版社就開出了宣告,並且還附帶一個法律的文案,他們將走法律的途徑,對於誹謗的事情,絕對不姑且。

談佩也收到了起訴單,看到的時候,嚇了一大,怎麼回事?上面的內容,誹謗罪?談佩立馬找律師為自己辯護,同時將微博的幾條,全部刪除,自己說的話,她站出來反駁就好了,竟然弄到了法院去。

而且法律起訴上,是起訴她第246條的法案的誹謗罪。她對法律不太懂,就去查了這個,竟然還有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過她沒有用暴力,也沒有造成她的精神傷害,應該只需要賠償吧,但她可不願意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