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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掙錢養家,比三弟好那麼一點點。

但在品性方面,元光進卻比元光宗好很多。他摯愛張婉之,長眼睛的都看得見,確實能把元光宗甩出好幾條街。

總結起來,元光耀覺得,人總是有缺點,不能把他對自己的高要求套在家人身上,能正常過日子就得了。錢是身外之物,自己夠用,其他怎麼花都行,死了帶進棺材也是浪費。

所以,除了給兒子女兒攢著聘禮和嫁妝的錢外,元光耀還真不怎麼留錢。他自己不愛鋪張浪費,甚至可以說是節儉,對孩子卻很捨得。

而老夫人和元光宗想要的,正是這筆可觀的財產!

當然了,此時的元光耀還不知道,他的親孃和親弟弟已經對那些金銀財寶垂涎三尺,就等著哪天他死了好接收。此時的他只想到,為了面子問題,老夫人和元光宗到底能做出什麼?

“撕了?泡了?”他猜測道,“當然,最徹底的辦法,是一把火燒成灰……”

話音戛然而止。元光耀停住嘴,幾乎驚恐地意識到了那個最壞的可能——

不會吧?就算他們再愛財,也不至於來個謀財害命吧?

元光耀能想到的,元非晚自然能想到:因為,就是她啟發元光耀朝著最糟糕的方向去思考。“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我覺得,咱們合該學著點。未雨綢繆,總不是壞事。”

聽了這話,元光耀的眉頭皺得更緊了。說實在的,他還是不信他們會做得那麼絕;但如果真發生了(參考今早老夫人的表現),他可不能拿兒子女兒的安全做賭注——

錢,沒了可以再掙;但人,他輸不起!

“阿晚,你等會兒下去,就讓元達去市集買兩隻木缸回來,你的書房和我的書房各放一個。”他立時就做出了決定。“晚上,叫信達雅三人輪流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