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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實的告知。原本她還以為警官問完自己就可以走了,哪想到這時候秦鬱竟然告訴她; 她需要被拘留。

而且還不是一天兩天,是整整九天。

拘留所那種骯髒的地方,自己怎麼可以住在那裡?更何況待在那兒的人都是那種小偷小摸的人!一想到自己要和他們朝夕相處將近十天; 季母覺得自己頭皮發麻。

季母這下終於忍不住暴露出自己真實的一面,在刑訊室中叫嚷謾罵起來:“秦鬱你不能這麼做!你這是公報私仇; 我要去投訴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警情; 影響行政執法機關辦案的。”(引用百度)

“你今天謊報警情的行為已經違反了這一條處罰法,如果你不接受,可以去找相關單位要求修改。”

“如果你要投訴我,局長就在上面三樓最左邊的辦公室,你儘管去。”

秦鬱臉色沒有絲毫變化,他甚至還體貼的告知季母位置。

這是根本就沒把自己看在眼裡!

在季母的眼中,秦鬱那張討人厭的臉,竟然漸漸和俞兮重疊在了一起。這兩個人嘲諷自己的嘴臉,竟然是那麼的相似。

秦鬱沒有繼續搭理季母的爭辯,他轉過頭,示意身後的兩位手下送季母去拘留所。

眼看著兩位警察上前就想要把自己當成罪犯那樣壓出去,季母怎麼可能會坐以待斃?

兩位警察想要拉住她的時候,季母拼命地掙扎,甚至還想要從這間房裡跑出去。

因為季母並不是真正的罪犯,又是一位年紀較大的阿姨。擔心會出什麼意外情況,那兩位警察並不敢想對待真正的罪犯那樣壓制住她。所以兩位警察的臉上,手上,都被她尖利的指甲留下了幾道長長的抓痕。

季母又是撒潑又是打滾,竟然就這麼給她跑出了刑訊室來到了走廊裡。

這下走廊裡的其他警察見到刑訊室跑出了一個人,自己的同事則在後面申請焦急地追著她。還以為是什麼罪犯逃走了,一股腦地擁了上來將季母牢牢制服在地上。

季母又哭又鬧,這一次卻怎麼也無法掙脫。她開始大聲叫喊,企圖讓等著外邊大廳裡的季斐然聽見:“救命啊!警察打人了!”

這會兒季斐然正在對早已出來的俞兮為自己母親對她的所作所為道歉。忽然聽見自己母親這般慘烈的叫聲,他只能暫且放下說了一半的話,連忙跑向聲音傳來的方向,俞兮和肖若也湊熱鬧似地跟了過去。

那邊已經團團圍了不少看熱鬧的人,季斐然走近一看,就發現季母被人壓在地上,臉上又是鼻涕又是眼淚,好不可憐。

“你們在幹什麼?就算是警察也這也不能這樣欺負老人吧!!”

季斐然一看到這種場面,就算他再好的脾氣也瞬間火了。他還猛地衝了過去,想要將他們推開,把自己的母親解救出來。

“我勸你最好不要這麼做。”在一旁看夠了熱鬧的秦鬱語氣涼涼,“朱豔紅原本就應該被處以行政拘留九天的處罰,但她非但不接受,還意圖逃逸甚至毆打警察。”

“我們現在已經將她抓獲,如果你也想要跟她一樣妨礙我們的辦案,那麼你就跟她一樣構成妨礙公務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妨害公務罪。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引用百度)

“你們母子兩個人想要一塊兒進去嗎?”

季斐然當然不想,但他也沒有把秦鬱的話當成耳邊風。他相信對他們母子兩人有私怨的秦鬱肯定能做得出這種事情。

一時地衝動洩憤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如果繼母真的被判刑,那麼自己也要在外面想辦法打點,請律師為她做辯護。

季斐然強忍住心底的怒火,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那兩位警察把自己的母親押上了警車。

他走的時候也顧不上對俞兮說一句話,便匆匆忙忙地上了車,跟在那輛警車的後面。

真是一場鬧劇。

肖若搖頭心中頗為感嘆,沒想到季斐然的母親竟然是這麼一個會惹事的人。看剛剛那位秦警官冷酷的樣子,估計是不把他倆撥一層皮,不會就此罷休。

肖若回過頭想要叫上俞兮準備離開,卻沒想到他卻看到讓他驚訝到合不攏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