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幾乎沒有人能夠忽視他的存在。
那是一種和他瘦削單薄的身體毫不相符,不卑不亢,自信到彷彿會發光的氣場。
喬南抱臂的胳膊緩緩鬆開,慢慢站直了身體,一點一點收起了面上漫不經心的神情,額頭有黑線滑下。
“……”半晌後他掏出手機迅速地給沐想想發了個簡訊。
沐想想手機叮了一聲,點開一看——
【喬南:你們家怎麼全他媽都是掃地僧啊!!!!】
沐想想:????
作者有話要說:
沐家正式開始了新生活的掃地僧們——
沐媽【鬥志勃勃】:要賺錢給女兒買包包!【掏出做生意賺來的黑卡】
沐爸【熱血沸騰】:要賺錢給女兒買房子!【掏出做生意賺來的黑卡】
沐松【舉起纖纖玉手】:要使勁兒幫姐姐洗衣服!【掏出演出代言賺來的黑卡】
沐想想【操心】:我爸爸很柔弱,我媽媽很辛苦,我弟弟叛逆期,學習也不好,成天唱歌不務正業,恐怕找不到好工作。我要努力讀書賺錢養活家裡人(嘆息)
第三十四章
喬南看著那發過來的幾個問號無力地嘆了口氣。
【沒事兒。】
他回完這句; 將手機鎖屏揣回兜裡; 覺得自己有點丟人。
當然丟人的原因並不是沐松彈得不好讓他丟人之類的,相反這位立於夕陽下彈琴的少年其實表現得相當之出色。沐松本身的氣質是很叛逆的; 他總是神情冷厲目光銳利; 還燙著那種毫不乖巧的髮色,因此即便五官長得非常精緻; 仍舊會給人一種刺蝟般想要敬而遠之的感覺。
但此時或許是因為跟真正愛好的東西扯上了關係; 這孩子忽然就變得很認真,深鎖的眉頭裡也沒有了那種戾氣滿滿的內容,整個人搖身一變; 變得非常……
喬南說不好該用什麼詞語來形容,或許是耀眼?
這感覺其實還挺熟悉的; 喬南還沒退出英成樂團的時候被同團的哥們拉去聽過不少現場演唱會; 某個搖滾樂團的主唱就有類似的氣息。
喬南其實並不喜歡那場演唱會上那種周圍的觀眾瘋狂到近乎神經病的吵鬧場合,他也不追星,但他仍然得承認那位主唱非常的具有個人魅力。當然; 作為一個已經爆紅到坐擁無數粉絲的著名樂團的主唱,對方身上那種談笑間掌控整個舞臺的自信比此刻仍很稚嫩的沐松要明顯太多。
可這並不能證明沐松的能力有問題,畢竟那麼多場演唱會下來,喬南也只唯獨在這位主唱身上感受到這種氣場而已。
因此喬南純粹是覺得自己很丟人而已……
講真他一開始搞事讓沐松彈琴的時候絕沒想到這個紙老虎一樣的幼稚小弟能有此等水準; 他只是想逗逗小孩而已。畢竟他在英成樂團裡胡鬧的時候玩的就是吉他,還一直覺得自己彈得很不錯。
於是打從知道沐松喜歡吉他之後,他心態上就一直以前輩自居——開玩笑他學東西一向就快,即便並不是對吉他非常感興趣; 初中每次樂隊排練的時候堵到音樂教室的女生也一點不會比校籃球隊打球的時候少,水平如何英成上下有目共睹的好嗎!
結果一顆曾經還生出過提點念頭的玻璃心下一秒就被砸了個稀巴爛。
沐松才他媽多大啊,指法估計還是跟著一群業餘玩家學的,爹媽連琴都不同意給他買。
活了那麼大把年紀,憑藉著聰明的頭腦在學習各種東西上從來都是為打擊他人自信而生的校霸,第一次感受到了被打擊的滋味兒。
沐想想這家人絕對是專門為克自己而生的!從上到下一個例外都沒有!
喬南這麼想著,於是在沐松專注而流暢的琴聲中不爽地哼了一聲,邁開自己似乎有些碎裂跡象的膝蓋,穿過那些因為不由自主停下動作傾聽琴聲而顯得格外痴傻的路人,推開琴行大門,在關閉的大門擋住大半音樂分貝的瞬間,恢復了自己的校霸本色——
“把你們店裡最貴的吉他拿出來我看看。”
不管怎麼說,沐松既然有這個天分,就不該遭受埋沒。
這段時間下來他也看出來一點:沐家的教育在某種程度上而言確實存在著不小的問題。
當然,身處沐爸沐媽這個角度,以他倆的經濟能力和社會階層,能認識到知識的可貴並不遺餘力去支援孩子唸書已經非常的偉大且睿智。可這不代表他們眼界上的缺陷就不致命了——至少喬南曾經生活的那個“圈子”裡,絕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