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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

順方好。若真有到了羅晚霞這一天,要被送到那骯髒地界兒去,哪怕拼著一死,也要保住清白才是。豈不聞,士大夫投敵爭先恐後,小女子守節矢志不渝!”

作者有話要說: 題外話,有喜歡劉蘭芝的嗎?????

☆、熱鬧

楊雁回送胡喜梅離去後,回到屋裡,癱坐在床前,默默倚著床柱想事情。

很快,楊鴻、楊鶴兩兄弟進來了。她聲音有些大,兩位哥哥又不是聾子,自然能聽到。

兩個人也不知該罵她還是安慰她。

楊鶴在她身前走來走去,甚是焦慮:“以後千萬別再說這種話。我真是後悔給你看那麼多書。你是《李氏焚書》看多了麼?那書已被朝廷三番五次焚燒。我就是好奇為何屢屢被禁,才淘來一本看看。我真不該好奇,不然也不會勾得你去讀那樣的書。你再這麼亂說話,我就不止被爹罰跪了!”

楊雁回沒心情回他的話。

楊鶴又道:“三言也不該給你看。別人都是看故事,你卻讀出了些什麼?幻想著自己是莘瑤琴麼?”

楊雁回翻個白眼:“我喜歡讀二拍裡的《滿少卿飢附飽颺,焦文姬生仇死報》,反覆讀了個幾十遍,要不要我把最喜歡的那段話念給你聽聽?”

楊鶴摸著鼻子退開,不再叨叨了,免得又招她滿口胡話。

楊雁回再沒心情搭理二哥,只是對楊鴻道:“大哥,我若去告發羅晚霞的叔父,勝算有幾分?”

楊鴻道:“《大康律》明令禁止略賣人口。便是弟妹、子孫、侄子、侄孫、外孫也不得略賣。若發賣十歲以下小兒,無論被賣者情不情願,皆以略賣論罪。可是你我皆知,這條律法根本就形同虛設。”

別的不說,秋吟是六歲被賣到楊家的。被賣去做丫鬟的女孩兒,這樣年紀的比比皆是。

形同虛設的律法,又豈止是這一條。《大康律》還明文規定,不許平民蓄養奴婢。然而,以楊家這樣的家底,只買了秋吟一個婢女來服侍小姐,已算十分勤儉了。

楊雁回道:“我與羅晚霞素來交好,她平白遭人迫害,被逼投河自盡,我實在看不過去。”

楊鴻道:“路見不平,便起拔刀相助之意,實乃人之常情。但父為子綱,羅晚霞的父親已故,她和弟弟年紀幼小,叔叔便如同父親一般。叔叔要發賣她二人,別人縱然看不過去,卻也無計可施。若你真存了幫羅晚霞討公道的心,也只能暫且忍耐。君子報仇十年不晚,那對歹毒夫妻,說不得哪天就要犯在你手裡。”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說得好!

楊雁迴心道,她自己的仇也是如此,總要一點一點慢慢報才好。急不來,也急不得。

楊鴻又道:“雁回,若你真想寫話本,便寫吧。但要切記兩條,否則大哥也不敢讓你寫。一則,萬不可署真名。畢竟後果難以預料,萬一那故事留的是罵名,好歹不干你的事。還有一條,每次寫完,要先給我看過再說。倘若你也寫個《焚書》出來,咱們家的麻煩可就大了。”

楊雁回反倒愣住了。她一通胡話,反倒說得大哥改了想法嗎?楊雁回便道:“其實原本還未想好,再說我才多大,也不用急吼吼的找事做。見你不同意,就起了心故意跟你對著幹。可是漸漸的,就真想寫了。我也不會去寫《焚書》,沒那個本事,也沒那個膽氣,更沒那個興趣。我就只想杜撰些個有趣的故事,博人一笑罷了。我也不會胡亂找書坊供稿的,有些書坊盡出烏七八糟的話本,我還看不上眼呢。”

“哈哈哈”一旁的楊鶴笑道,“人家收不收你的文稿還兩說呢!說得好像自己是吳承恩、馮夢龍、許仲琳,書坊都求著你寫話本似的。你先寫個短故事來給我們看看吧。別才寫了三五個字,就嚷著手痠,再不肯拿筆了。”

楊雁回道:“你別小瞧我,待我哪天揚名立萬了,也讓你跟著沾沾光。”

楊鶴又是大笑道:“我盼著有那一天呢。你快些名利雙收呀,也好讓人知道,我楊鶴有個這麼本事的妹妹,堪比前朝陳溫生。”

楊雁回無甚心情說笑,不再答言。

楊鴻又道:“你們女孩兒家獨自去荒郊野外到底不好,明日大哥和你一道過去。”

楊雁回便應了。兄弟兩個又安慰了她一場,這才各自散了。

翌日,楊雁回準備了香燭紙錢果品,便和楊鴻一道去留各莊,尋了胡喜梅出來,祭拜羅晚霞。胡喜梅的未婚夫婿董雙喜也一同去了。

羅晚霞墳前不過隨意豎著個木碑,字也沒好好刻,只是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