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民也很疑惑。”
那日李茂前來,臉色鐵青,孫有才以為對方有什麼心事,他提出後,處於朋友之間的關心,過問一句,誰想到李茂就發了火。
好像,不是衝著他來的。
第二次見面,還沒來得及說什麼,李茂自己喝悶酒,然後就揮刀自刎,根本不給孫有才問話的機會。
“人不是你殺的,為何逃跑?”
周大人面皮抽動,眼神犀利地盯著孫有才,差點把他盯出來個窟窿。
“因為害怕。”
孫有才確實是這麼想的,當時雅間內只有二人,他一身是血,根本就解釋不清楚,不跑還能怎樣?
第二日,他在華城城門上看到通緝的佈告,知曉自己算是栽了。
兩國雖然停戰,但是城門沒開,他逃能逃到哪裡?
在大吳的地界,他就是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被抓後,孫有才受盡凌虐,他沒想能驚動南平王妃。
“我看你是心虛!”
李茂爹眼眶突出,眼球表面佈滿紅血絲,面目猙獰,張大嘴,像要吃人一般。
“住口!”
莫顏聽不下去了,大喝一聲。
出口之前,要動動腦子,有證據,用證據說話,沒有證據就閉嘴。
李家說孫有才謀財害命,莫顏還想說李家誣告呢!
就算李茂死了,合約還在,孫有才還是得按照合約賠償銀子,對他有什麼好處?
謀財,從何說起?
首先,殺人動機上就漏洞百出。洛峰找她來,是考驗她的智商呢。
南平王妃公然袒護孫有才,讓眾人神色更加冷凝,就連周大人都維持不住表面謙和的形象。
他媽的,殺了大吳的人,還如此囂張!
二皇子說的沒錯,就應該給大越點顏色看看。
“來人,呈上兇器!”
周大人敲擊堂木,一身肅然之氣。很快有官差呈上一個托盤。
匕首上的血跡乾涸,硃紅色,帶著濃烈刺鼻的血腥氣。
莫顏從原地站起身,用帕子包著手柄,仔細觀看。
匕首不單單尖銳,兩側開刃,只要輕輕劃過面板,皮開肉綻,很是鋒利。
不管是自刎還是行兇,割斷咽喉傷了大動脈,血液噴出過多,汙了手柄。
用這裡的技術,分辨不出上面的指紋。
“王妃,當時李茂就是用的這把匕首!”
孫有才變了臉色,因為匕首兩邊開刃,所以他一度認為李茂要對他下手。
早知道,他寧可賠了銀子,也不和那人打交道!
“好吧,假設這是兇器,那麼死者呢?屍身在哪裡?”
不驗屍,就這麼輕易定罪,這就是大吳所謂公平的律法?
“這……”
李茂爹低下頭,一瞬間像老了幾歲,他佝僂著腰,“那日官差去酒樓,仵作也跟著去了。”
仵作驗屍後,詳細地記錄下來,並且呈上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