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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鋪路,並沒有私心。

簡直太感動了!

姜琳同志太無私了!

姜琳逼視著程福萬,“你答應這個,這件事一筆勾銷,你還當你的隊長,我保管不去縣裡鬧。你要是不答應,咱們就沒完,所有知青都陪我去縣裡告你。”

程福萬感覺倒了血黴,女人們打架還帶這樣的?

他沒法答應,畢竟這事兒得大哥拿主意,這麼多知青,要是活動關係,一個人收兩百,一年有一個兩個人辦關係,他也能賺不少呢。

“姜琳,他不答應算了,我們一起去縣革委會,現在就去!”有知青喊起來,之前是給姜琳主持公道,這一下成了他們自己的事兒。

切身利益,不能不拼。

蓋章花錢,本身就不正常,可都這麼辦也沒處說理。現在有人戳破這個膿包,他們就跟著擠,非要擠出新鮮血液不可。

程福萬:“一百塊可以,這個問題讓我們考慮一下。”他得找大哥商量商量。

知青們喊道:“這是公事公辦的,你們憑什麼收好處費?商量什麼?”

程福萬的兒子程德才喊道:“怎麼、怎麼就好處費了?逼著你們交了嗎?”

“不交你們能給蓋章?”嘴上都說不收好處,沒人收,沒人逼著交,可不交你給好好辦事了嗎?要麼就各種藉口這個不全那個不全,讓你回城去辦,要麼就這個不行那個不行讓你等。跑上十幾次,來回的時間花的錢,差不多也得兩三百了。等個一年兩年,猴年馬月辦不下來,還不如花上兩百塊錢。

程德才:“你們本來就沒資格回城!沒有政策讓你們回城,你自己想回,可不得找關係?”

這一下子成了知青和程德才之間的口水戰。

程福萬不得不去公社請示,一幫子積怨已深的知青跟著去監督。程福貴去縣裡開會,程福萬隻得手搖電話過去申請,很快得到程福貴指示答應姜琳的要求,但是這件事到此為止,再也不能鬧騰。

他讓姜琳和知青們簽字畫押。

姜琳和孫清輝幾個商量一下,大家同意。

為了公平起見,大隊會計王綱幫他們起草了和解書,寫得很公道,雙方簽字,一式三份,一方一份,大隊儲存一份公證。

這是一個出乎意料讓人滿意的結果,孫清輝等人都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