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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那麼打他都醒不來,賀雲鴻現在醉了,自己打他他就能醒嗎?費那勁兒幹嗎?就又輕輕地將他推回坐姿,拾起車墊貼了車板,將賀雲鴻的腦袋擺放回去,眼睛再次落在了賀雲鴻的臉上。

賀雲鴻似醉深睡濃,眼睛閉著,自然不會有那時在廳堂中看向凌欣時的憤怒和犀利。他墨畫般的眉頭舒展,俊美的面容安詳靜好,眼睫毛沉靜如扇。許是醉酒,白皙的面板上透著一抹淺紅……真是面如冠玉……

凌欣心頭一顫,恍惚想起了那時在朝陽中初見此人的驚豔,那種如夢似幻的詩情畫意……

此時,在這狹窄的車廂中,與賀雲鴻如此近切地面對面,凌欣再次感到了那次震撼的餘波。她問自己,那到底是什麼?

朱瑞曾經說過,男女之間有氣場,無需語言,無需動作,愛是一種感應,是心動……

她過去從來不曾有過那樣的情感,那該是她兩世的初戀吧?一見鍾情?!所以她才在金殿上戰慄,謝了恩,同意嫁給這個她覺得高不可攀的優雅青年,然後貓在勇王府中,一廂情願地想像怎麼去取悅這個夫君……

可惜,霽月難逢,彩雲易散,就是這個意思吧?難得的,也許珍貴,可也脆弱!

那的確是心動,但不是感應。是浪漫,但不是深情。是夢,但不是真。是初戀,可不是愛情。

那些美好,都已經消失了——賀府的輕蔑,自己的反擊,這個人一直躲在一邊,最後,竟然連弟弟給的玉簪都不願承認,對自己的鄙視真是到了極點!……

可是,那何嘗不是因為自己差點氣死了他的母親?這裡的人講究孝道,那時認親,賀相就說自己如此忤逆,可被杖斃,自己的所作所為絕對是驚世駭俗,甚至很過分——賀府的婚禮沒有尊重自己,但那不是對自己生命的威脅!她在回擊時,卻危及了對方的健康和性命。

凌欣記起前世,有一次在行車中,一個人突然猛跑過馬路,司機急剎車,險些撞人。凌欣在後座憤然道:“亂過馬路的真都該被撞死!”與她同坐的是個律師。他有些矮,人也瘦,可是他的傲慢足以彌補他身體的不足。他輕蔑地看向凌欣,說道:“他侵犯了你道路的使用權,而你卻想侵犯他的生命權。淩小姐,看來你不明白人的生命權凌駕在其他權利之上。別人以話語侵犯了你的榮譽權,比如罵了你,造了你的謠,批評了你,你不能殺人;侵犯了你的財產使用權,比如偷了你的東西,砸了你的車,你也不能殺人。就是對方侵犯了你的生命權,你要殺他時,也得證明,對方對你的威脅是真實存在的,無法避免的,你可以正當防衛。但必須是以防衛為出發點,而不是以殺為目的。淩小姐,你也許該學習些法律常識,懂得什麼是罪有應得。法律的存在,就是來規範人的野蠻衝動的。若是人人無法無天,我們就會回到原始社會。方才這些話,我就不charge你律師諮詢費了。”

凌欣記得當時自己的臉紅了——說我野蠻?!也許我該解僱你……不,讓人揍你一頓!反正沒有侵犯你的生命權就行了!我最恨別人覺得我沒文化!

可她雖然仇視這個律師,卻不得不選了他!付了他高額的律師費不說,還得告訴秘書逢年過節總得給他送禮,不能斷了聯絡——這個混蛋是海歸精英,精通公司在美國上市的法律手續和之後的年檢,辦事特別可靠。

後來,她還真的去讀了些法律的書。所以她冷靜後就明白,若是在認親時,她將賀老夫人氣死了,那她絕對是犯了罪!就是後來賀老夫人大叫要殺了她什麼的,她再把她氣死,也同樣是犯罪,因為對方的威脅,實在不能成立,就如賀二公子說的,老夫人喊了射箭,那些護院也不敢射。她可以想象,如果這個案子到了法庭上,那個混蛋律師高高在上,對她不屑一顧的目光——你比那個老太婆強了多少?她是個老糊塗蟲,而你是個未遂殺人犯!她至少還能住在後宅,你可能得去監獄……

凌欣看著賀雲鴻暗歎——易位而處,若是他將韓娘子或者韓長庚氣得昏死,自己要是報復,可不會手軟!他只是擯棄了自己,也算是有禮有節了。當然,韓娘子和韓長庚不會對他幹出惡意的事,但為人子女,自然會偏向親人……不管怎麼說,一啄一報,各有前緣,自己對他而言,該也不是個好人……

好人……她想起十年前剛剛與這人相遇時的心境,那時的自己,還帶著那深淵的記憶。她在沉淪中,想起了菩提之心,發願“利他”,才被送回了人間。

菩提之心,是考慮他人。

風平浪靜之時,這很容易!在憤慨和屈辱中,真是很難!非常非常難!有些人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