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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林立看著夏小婉身體端坐,垂首寫字,白紙上的自己清秀有力,字跡清晰。帶著女孩特有的溫婉。

“你的字真好看!”林立呢喃了一句,“現在這年頭能寫得一手好字的人不多。”

夏小婉頓了一下,笑笑。

林立繼續說道:“我見過的那些女孩,寫的字都沒你的漂亮,男孩就更別說了。除非是為了修身養性,特意去練的。”

“我是醫生啊,當然得把字寫得清晰點,不然患者怎麼能認識我寫了什麼藥。”夏小婉應道。

林立有些震驚,字寫得漂亮是為了讓患者看得清楚!

他記得他小時候的時候,電腦還沒普遍用到醫院,醫院裡的醫生開的藥方完全就是鬼畫符,巴不得所有人都不認識。那時候他就在想,拿藥的人能看懂嘛!

到後來醫院裡電腦普及了,病人才能看懂藥方上的字。

“是啊,病人看不清藥方上的藥,怎麼查這些藥。”夏小婉抬起頭,仔細的說道:“有些患者對藥懂一點的,看到藥方會知道咱們沒有亂開藥。不懂藥的,就算把這方子拿到其他藥店去抓藥,其他藥店的人也能認識方子,不至於抓錯藥,出事情。”

一談到跟醫相關的,夏小婉就尤為認真。

“我是大夫,當然要讓患者把病治好。再則,咱們這一行也有規矩,就算在其他鋪子抓藥,那些夥計也只是按方抓藥,不會偷師。”

偷師……

林立可不認為現在這個時代,抓藥的藥劑師能偷得了師的。

不少藥劑師,只是對藥材瞭解,特別是中藥。但真要開藥方,或者學習的話,還早得很。

“不過話又說回來,藥方本來就是治病救人的,就算被其他藥鋪的大夫學會了,也只會救更多的人。”這也是上一世她的爺爺說的。

那個時代,學醫也是師傅帶徒弟,做師傅的,當然怕徒弟太出色,搶了自己的飯碗,所以除了很常規的教學之外,其他的,全靠徒弟自己領悟和專研。

這實在是太浪費時間了。

不是有句話叫,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麼。

既然已經有巨人在前了,何必要自己搭梯子攀爬。

那個時代,大不列顛的醫生,都有開設學堂的。

所以爺爺才開了學堂,只要想學醫的,交了學費,都一視同仁,傾盡所有,不管是自家人,還是賣身的學徒,還是教學費的學生,都能同堂上學。

當年爺爺開了先河,甚至請了不少名醫來學堂任教,當初也是花費了不少精力的。

畢竟在那個年代,只有私塾的先生才會傾盡所有知識教學生。學生裡出了當官裡,私塾先生也會有臉面,能拿到更多的束脩。

興許是受爺爺的思想過重,夏小婉也一直認為做大夫的,也沒有搶飯碗這麼個說法。

國中民眾千千萬,醫者卻少之又少。要真有本事,哪裡會存在搶飯碗的事情。所以現在夏小婉看到現在的學校有開設醫學院的,也頗為激動。

“所以也就無所謂偷師與否!要是我能自己研究出一個新方子,然後被很多很多醫者用了,我肯定睡覺的時候都能笑醒。”說道這裡,夏小婉的情緒難得的有些激動。

林立其實無法理解這種情緒,對於他來說,好像真的沒有什麼太感興趣的東西。

就算自己會很多,那也是輕而易舉的學會,也是必要學會的。跟興趣和信念無關。

所以,看到夏小婉這麼認真的對學醫和醫術。甚至並不是為了找到一份好工作才學醫。林立竟然有些羨慕嫉妒。

“夏小婉,你怎麼能對一件事情這麼執著呢?”想著想著,林立就脫口而出,言語中盡是豔羨。

夏小婉怔了怔,這還有為什麼嗎?

她覺得她的一切都是為了學醫,治病救人的。當然,這是在拋除親人的因素。要遇到自己的仇人,或是有人對自己的親人不利,不用自己的醫藥知識殺人都不錯了,就別想讓她去救人了。

“這有什麼不對的嗎?”夏小婉反問。

林立頗有些唏噓,雖然夏小婉跟她爸學的不是一個東西,但這一點倒是很像。夏教授在電子科技資訊這一塊,也極為認真。不愧是父女,

看著夏小婉寫好方子,又去藥櫃裡抓藥,林立就拖著下巴看著夏小婉忙碌的樣子。夏小婉左手拿著小秤,對於藥材的位置很熟稔,幾乎從左到又,把需要的藥拿了,連藥方都沒看一眼。

嗯,藥方現在正擺在他的面前呢。

藥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