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馮土司此時也沒心情回憶,只是想著自大巫搬出他們這個城之後,尋了處離城不到兩個時辰路程的地方一住就是二十年。
這二十年,大巫身邊的人從當初的十三人,且還包括幾個孩子與婦人,到如今身邊有三百黑衣精銳,而這些精銳也有家人,加起來也有六七百人。
除了當初從這裡走出去的那十三人,這三百精銳裡全都是其他部落裡前來投靠,他們圍繞著大巫安家置地生兒育女,生生把大巫又供奉成了和土司差不多的地位。
就是自己部落裡的人,生了病前往求大巫出手相救,對方雖是不曾要求對方留下來,但在部落裡的威望,也從來不可小視。
先馮土司不是不知道這是個隱患,也不是不曾出手過,只是公開撕破臉怕把人逼向別人,暗地裡的手段又不曾湊過效。
等著本以為早就被壓制得死了心,病怏怏的叔叔聯手弟弟造了反,馮土司也沒別的選擇,唯一的活路就是前去找大巫借兵,以當初自己父親對大巫的救命之恩來當這救命的稻草。
然後人同意了,失地也收復了回來,許多事情又一股腦的撲面而來,讓人不得安寧。
大巫願意幫他討伐叛賊,自是為了還他父親的恩情,可請神容易送神難,這一仗打了,大巫的威望就更高了。
要是大巫想要在堡壘裡住下順帶想要更多的權柄,對著部落的事情插手,馮土司發現自己完全找不到拒絕的理由。
當初大巫年幼之時,先馮土司想過把人留在身邊,一輩子掌控在手裡,借大巫的名義成全自己的野心,可惜並未成行。
到如今大巫其勢已成,現在的馮土司也沒傻到還想把人留在堡壘之中來給自己添堵。
要是贏了怎麼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