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蘭完全由北王自治,可以說,在北王手中,榮蘭就是國中小國。
皇上這封聖旨一下,朝中自是有無數人反對,認為皇上給北王的封賞太厚了。
榮蘭是他們東林的榮蘭,北王是他們東林的王,榮蘭叛亂,北王出兵收回榮蘭,本就是他應該做的事,就算北王立了功要封賞,也不該把榮蘭給北王。
他們雖然聽到了一些風聲,知道北王十有八九是皇上的私生子,但是……
就算是給皇子的封地,也不可能這麼豐厚,皇上對北王實在是太過厚愛了,榮蘭這麼富足的地方,就這麼給了北王,以後他們東林怎麼辦?
而且,北王手中不僅有兵馬、有土地,現在還有糧草,完全不受朝廷管轄,以後新君繼位如何自處?如何在北王面前立起帝王之尊?
然而,皇上根本不在意朝臣的不滿,也不在意朝臣的反對,直接就將聖旨發了出去。
聖旨發出後,仍有無數文官、武將站出來反對。而這時,皇上充分的展現了,他作為帝王強勢的一面。
凡反對者,該殺的殺,該流放的流放。皇上下手半點不含糊,而且皇上也不在乎文官、士大夫的評價,任由那些人大罵,仍舊我行我素。
面對軟硬不吃的皇帝,朝臣在抗爭一段時間無果後,一個個都死心了。
不死心又如何?
北王已經佔領了榮蘭,接了聖旨,並且以北王府的名義,向東林、西鳳和南涼發出書信,希望與三國商談,開啟邊境貿易,準允榮蘭與三國交易的事。
收到北王的信,滿朝上下皆是憋屈不已。
原本,榮蘭每年都要上繳大批糧食給東林作稅貢,現在他們東林想要榮蘭的糧食,不僅要花銀子買,還要跟北林、西鳳、南涼三國爭,真是想想都憋屈。
可憋屈也沒有用,皇上支援北王,且北林早已跟北王達成了協議,同意與榮蘭貿易往來。
而西鳳和南涼,不用想也知,這兩國只有拍手叫好的份,根本不可能反對。
東林的大臣們商討一番後,便定了以王梓鈺為首的談判團隊。
為表慎重,東林特意發了國書給北王,與北王商定商談的地點與日期。
除了東林外,西鳳與南涼也給北王送來了國書。
東林與南涼的國書都沒有問題,可西鳳給北王送來的國書中,卻夾了一張字條,上面用鮮血寫了“救命”二個,並在左下角落了一個私印。
那私印……
底下的人看到這張字條,不敢有半刻的耽擱,第一時間將字條,呈到了正在與楚九歌商議婚禮事宜的北王面前。
楚九歌與北王看到這張字條,兩人相神一眼,面色陡變,只是……
楚九歌是擔心,北王卻是不滿……
第1156章 死心,還可以搶救一下
不需要看字條下方的印章,只看那兩個血淋淋的字,楚九歌與北王就知道,這張字條是誰寫的。
一看到這張字條,北王就知道,完了,他和楚九歌的婚禮,沒法舉辦了。
事有輕重緩急,他和九歌的婚禮很重要,可事關人命,依九歌的性格,她肯定會急著去救人,而不是先舉辦婚禮。
這世間之事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萬一因他們為了舉辦婚禮而晚到一天,致使沈卿出事,楚九歌怕是一輩子,都不會原諒自己。
不過,北王還是不死心地掙扎了一下,“他能把字條夾在國書裡寄給我們,可見事情還不算太糟糕,至少他還活著,或者說他已經有了防備。”
楚九歌卻不這麼認為,“沈卿的性子你知道的……除非萬不得已,他絕不會向我們求救,他應該是遇到麻煩,或者遇到危險了,更有可能已經遇險了。”
跟沈卿合作過幾次,楚九歌很清楚沈卿的為人。
沈卿那人驕傲得很,他們見到過沈卿最難堪,最不願意讓人知曉的一面,沈卿他……
如果可以,沈卿連見都不會願意見他們,又怎麼可能向他們求救?
沈卿會給他們寫求救的字條,只能說情況已經糟糕到,讓沈卿毫無辦法的地步,只能向他們求救。
“那便……去一趟西鳳。正好,本王也想去看看,不周山的人,在西鳳皇室做了什麼?與西鳳皇室的來往是否密切。”北王嘆息了一聲。
他就知道,婚禮沒有辦法辦了。
幸虧,他寫好的請柬還沒有發出去,不然還要解釋一遍,為何定好的婚禮,突然又不舉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