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制止流傳的越快。醜聞、流言也無法解釋,哪怕解釋到死,也沒有人相信。
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其鬧大,鬧到不可收拾,扯上人命官司,逼得朝廷不得不接狀子,審案子。
醜聞不需要解釋,也不需要證據,怎麼傳都行,但事關人命、事關通敵賣國的案子則不同。
由朝廷審理此案,所有對王梓鈺的指控都必須要有證據,拿不出證據,或者證據不夠有力,那就證據王梓鈺是清白的,是被人誣告的,那些醜聞自然也不是真的……
等到事情一了結,當初指責王梓鈺,指責的有多兇,事後那些人就會有多慚愧,而那些本就瘋狂崇拜王梓鈺的讀書人,則會更加的心疼王梓鈺。
以後,別說是醜聞了,就算種種證據擺在眼前,證明王梓鈺殺了人,通了敵,那群人也不會信。
王梓鈺能被人冤枉一回,就會被人冤枉第二回 。第一回證據不足,還了王梓鈺清白,第二回有備而來,那些證據肯定是假的……
這就是人心,這就是人性。
論玩弄人心,玩弄人性,北王自認不及王梓鈺許多……
第854章 人證,挖坑埋王梓鈺
王家二房狀告王梓鈺一案,在大理寺、刑部和京都府衙接了狀紙後,案子就進入了查證審理階段。
事關王家的醜聞,事關通敵賣國的大事,不是一時半刻就能查清楚的,王家二房那位倒是說了,他手上有證據,但不到開審的時候,他就不肯把證據拿出來。
大理寺卿、刑部尚書和京都府尹都是謹慎的人,在沒有拿到有效的證據前,他們也不敢擅自做主提審王梓鈺。
王家剛剛遭滅門慘案,王梓鈺是唯一的倖存者,別看外界罵王梓鈺的人多,背地裡心疼王梓鈺的人更多。
這個時候,他們要是不管不顧,沒有實際的證據,就上門提審王梓鈺,要是審出一點東西還好,要是什麼也沒有審出來,他們就等著倒黴吧。
三位大人謹慎,查詢證據的動作也不大,只命心腹在暗中查詢。
不知是他們運氣太好,還是王梓鈺真的惹得天怒人怨了,他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