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聽到什麼笑話一樣望著他:“你想不起來的。”
“為什麼?你怎麼這麼肯定?!”
為什麼?當然……是因為她讓他忘記的呀。必須忘記,他才能放下過去好好生活,十年來方觀夏再也未曾踏足n城一步,即使那裡才是生她養她的家鄉,但是在失去父母,也失去周冕之後,她就再也不想回去了。那裡的回憶摻雜了太多痛苦,遠遠超過了歡樂。她這一顆因為愛情千瘡百孔的心,已經不能再遭受更多打擊了。
她累了,怕了,不想再愛了。可她和周冕一樣,誰都無法忘記對方,轉過身卻又跟另外一個人在一起。對自己不公平,對無辜的人也不公平。人啊,活著怎麼就那麼難呢?兩個相愛的人想要在一起,總是阻礙重重。
方觀夏沒有回答周冕的問題,反而想要他死心似的開口道:“這樣好了,我們做個約定,如果你能在一個月裡想起我的話,我們就重新在一起。如果你想不起,就離開s市,我們永遠都不要再見面。”
她信誓旦旦地認為自己想不起來,又敢下這個賭約,肯定是因為她有把握自己忘得乾淨。周冕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但他知道自己必須抓住這個機會,因為如果他不答應方觀夏的提議的話,她會立刻消失在他面前。他就是這麼確定。
所以他點頭:“好,但是我一定會贏。”
方觀夏笑了:“是嗎?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於是從這天以後,周冕就成了方觀夏的鄰居。他每天用網路辦公,剩餘時間都待在方觀夏身邊,美曰其名離本源近一些這樣對他的記憶恢復有幫助,方觀夏不想戳穿他,再加上這是自己提出的,也就隨了他的意。
如果,她是說,如果。如果周冕能夠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能想起她,她願意付出一切,換得擁有他的機會。這一次她不會再退讓,也不會離開,即使代價是讓所有人都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