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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9部分

有購買土地的需要。

豪族發家之初,通常是這裡買幾十畝田,那邊買幾頃土地。

越買越多,但都是東一片,西一片。

這個時候,豪族就想著將名下的土地連成一片。

想想那個場面,有客人來,自己指著一大片土地,說一句:“這裡的土地全都是我的。”

聽聽,多豪氣。

阻擋在各片土地中間的別人家的土地,就顯得格外礙眼。

怎麼辦?

買啊!

可是沒人願意賣。

家裡沒困難到吃不起飯,大部分人都不會賣土地。

即便有困難,也會先想別的辦法。不得萬不得已,沒人會輕易賣掉手中的田地。

祖上攢下來的土地,精心侍弄幾十年的土地,好不容易把瘦田養成了肥田,憑什麼因為你想買我就得賣。

這個時候,一個想買,一個不想賣,矛盾產生。

怎麼辦?

豪族養的混混流氓,就派上了用場。

各種陰私手段齊上陣,逼得人不得不賣土地。

類似這種強買強賣,千百年來,每天都在上演。

仇恨,貧窮,宗族衝突,各種天災人禍,很多時候根子都在土地。

……

景明八年,皇帝和皇后醞釀多年的新土地制,衝破重重難關,經過各方妥協,條款進行了補充修改,終於出爐。

從景明八年八月初一開始,凡是大周良民,不分農工商,每個人名下最多隻能有一百畝土地。

奴僕名下,一個人只能有十畝土地。

在這個標準內,十稅一。

過去購買的土地,只要個人名下沒超過一百畝,皆可享受此稅率。

凡是超過畝數,在一倍範圍內,統統課稅十稅五。

超出一倍,稅率遞增。

比如一個人良民,名下有一百二十畝土地。其中一百畝,十稅一。

多出的二十畝,十稅五。收穫一百斤小麥,就得繳納五十斤糧稅。

讀書人另有規定。

秀才功名,名下土地上限是一百五十畝,萌二人。

也就是說,除秀才本人外,家裡有三個人可以同時享受擁有一百五十畝土地,十稅一的福利。

舉人,進士,逐步遞增。

做了官,比如中書令陸大人,百官之首,他名下最多可以擁有二十五頃土地,十稅一,萌二十五人。

……

伴隨著土地法的頒佈,還有新出爐的奴僕法。

條條框框甚多,關係到所有人的切身利益,公告一出,瞬間讓整個天下都沸騰起來。

大街小巷,秦樓楚館,茶樓酒肆,全都在討論新的土地法。

報業司第一次大規模出動,要求天下所有報紙刊登土地法和奴僕法條例,並且刊登條例釋義。

同時三和快遞,少府錢莊,四海肉菜店,等等商業機構,也加入了這場宣傳大戰。

他們深入窮鄉僻壤,深入山溝溝,同當地村民解釋新的土地法。

以免有人藉著資訊差,渾水摸魚,胡搞瞎搞。

各家報紙都推出專題報告,連做三個月的專題不成問題。

這就意味著,接下來三個月,所有的新聞都要為土地律法讓道。

千百年來,人們最最珍惜的是什麼?

不是生命,而是土地。

上至皇帝,朝廷高官,下至鄉農小民,都在為了土地奮鬥。

皇帝要開疆拓土,佔領更多的土地,或是守住祖宗打下的疆土。

朝廷高官要為家族背書,大肆購買土地,越多越好。

小家族變大家族,大家族變豪族,豪族變世家,世家影響朝廷……

這是一條無限上升的通道,沒有人願意捨棄。

鄉農小民,早出晚歸,辛辛苦苦,無非就是想買幾畝土地,為孩子們攢下一點家業。

就連大商賈們,賺不完的錢,還不是一直買買買,買進足夠多的土地。搖身一變,從商人變成地主士紳。

現在,大周不限制商人子弟科舉。

只要身份是良民,別管士農工商,都可以參加科舉。

甚至連宗室子弟都可以參加科舉。而且經過多年的努力,已經考出了七八個秀才。過幾年說不定還能考出幾個舉人進士。

也就是說,商人已經沒必要改變自己身份。商人的身份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