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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比他想象中的好多了,屋裡沒有那種羞人的味道。
而且;妻主看起來似乎睡熟了,根本不知道發生在他身上的事。
一股僥倖籠罩了他的心頭,叫他有種劫後餘生的感覺。悄悄走回床前;慢慢揭開被子,鑽了回去。
接下來的幾日;羅衣便在家裡繼續做她的傻子。
於母雖然高興她醒過來了,但是如今城內在徵兵,倒不好叫她出去走動。因此,就買了些紙筆回來,得空了教她識字。
這個世界的字;跟她從前學的不一樣,倒也可從頭再學。但她到底不是懵懂幼童,學起來並不吃力。
於母很驚訝,欣慰道:”我兒竟是少見的英才,等到戰事平定了,我一定給你鋪路,你讀書科舉也好,學做生意也罷,都不會叫你浪費了這等天資。”
羅衣便認真謝過:“多謝母親栽培。”
於母很忙的,並不成日在家,不在家的時候,羅衣就自己習字。
等方盡的家務做完了,便招手叫他過來:“來,我教你識字。”
方盡的眼裡明顯閃動著喜悅的光芒,但他臉上卻寫著拒絕:“妻主,我只是一介男子,不必要識字的。”
“那你喜歡讀書識字嗎?想讀書識字嗎?”羅衣問道,不等他拒絕,便道:“我只問你這一回。如果你說不喜歡,日後我必不再提。”
羅衣是看到他時不時往這邊看,明顯有著渴盼的神情,才叫他過來的。
方盡並不是真的那麼溫順,他並沒有被《男誡》完全洗腦。一來,他本身是有點敏銳的,而來,他有些小固執。他對於這個世界上男子的地位和處境並不那麼服氣,也不甘心做一個每天在內院打轉,勤勤懇懇做事,卻還要無端端被責罵的人。
或者說,他沒有選擇的權利。在內宅打轉,和只能在內宅打轉,這是兩碼事。然而從出生開始,他就沒有選擇的權利。
方儘想讀書識字,他十分想。他並不服氣只有女子能讀書識字。對於女子的權利,他心中一直是覬覦的。但他從前一直沒有機會。
如今羅衣叫他,又說得這樣沒有餘地,他不由得認真思索起來。
他既想保持一個溫順的、賢惠的夫郎形象,來保護自己免受來自外界的傷害,又不想違背內心的意志。
想了想,他放下手裡的針線筐,走到她面前:“妻主,我想學。”
他想讀書,想識字。既然妻主提出來,他就領受她的好意。哪怕她以後會嫌棄他,至少此時她是喜歡他的,他不應當拒絕。
羅衣便笑了笑:“過來,我教你。”
她把他叫到身前,讓他坐在椅子上,自己站在他的身後,雙手環住他,右手握住他的,提筆寫下兩個字:“方盡。”
“這是你的名字。”她道。
又寫下三個字:“於向晚。”
“這是我的名字。”她道。末了,又寫了兩個字:“衣衣。”
“這是我的小名。不過,你喚我妻主,我也是很高興的。”叫衣衣會顯得親密。但他這樣漂亮又可愛的男孩子,叫她妻主,顯然更滿足她的邪惡之心。
方盡一下子高興起來。既高興她教他識字,又高興她俯身在他耳邊小聲說她的小名。
於母於父可沒有給她起小名,這是她自己起的,而她允許他叫!
這實在讓方盡太高興了。
再看她握住自己的手,極耐心地教他識字,一顆心猶如浸在暖融融的糖水裡。
“方氏!躲哪裡偷懶呢?”外頭,於父的聲音響起來,“又躲屋裡歇著呢?叫你給晚兒做的鞋子,你做完沒有?”
說著話,就走到羅衣的房門口。
一進門,就看到了桌邊,她站在方盡的背後,手把手教他寫字的情景。
“好哇!”於父挑起眉頭,大怒道:“我還當你是個好的,原來竟是個奸的,我女兒才醒來,你就霸著她不撒手,叫她連正事都不做,盡陪著你了!”
方盡嚇得不得了,忙要站起來:“父親,我……”
羅衣沒叫他起來。她一隻手按在他肩膀上,叫他在椅子上坐得牢牢的。偏頭看向於父,微微不悅:“父親,我不是說過了,我房裡的人和事,我自己管?”
“晚兒,你才醒來不久,不曉得許多的事。這個方氏,實在不安好心……”
椅子上,方盡臉色煞白,握著筆的手都在抖,嘴唇顫動著,想要說什麼,卻又不知道如何開口,面上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