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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好不容易等元素風暴過去了,杜澤攤開和破布沒有差別的黑袍,看著上面的洞只覺得這是新世紀反比基尼裝——重要部分完全沒有遮住啊口胡!穿上後絕逼會露點。於是杜澤可恥地扒掉了修身上的毛背心穿上,用黑袍勉強遮擋了一下外貌,帶上從送藥兄包裹裡翻出的數枚錢幣和同人志就義無反顧地衝向主城。但是杜澤沒有想到入城還要交入城費,這樣一來,他剩下的錢就少得可憐了。

杜澤盯著手上寥寥無幾的銅幣,他剛剛逛了一下街,發現他手上的這些錢只能買一件衣服或是三天食物或是一瓶藥水。

求你們學會□術啊_(;3」∠)_……

一文錢難倒英雄漢。最讓杜澤欲哭無淚的是,他現在完全是守著金山餓肚子。

在《混血》世界中,實力是劃分等級的標準,而實力又分為本身實力和外部實力——裝備。只要裝備好了,一個魔法學徒都能將魔導師幹掉。所以這個世界的人熱烈追捧高品質的裝備,擅長鍛造裝備的矮人就尤其受歡迎了,他們鍛造的武器炙手可熱。而矮人是侏儒的分支,他們鍛造的技法就是從侏儒文明中流傳下來的,雖然絕大部分秘籍都已經遺失了。矮人制造的優良裝備已經可以引發一場腥風血雨,那倘若侏儒去製造……呵呵。

因此在小說中,主角只要沒錢了,就會換侏儒形態做一些裝備,然後把那些'重點線'用來練手的、隨手做的'/重點線'殘次品拿到拍賣會去賣,然後就引起了整個大陸的驚動。無數貴族和強者為那些殘次品搶得頭破血流,而主角揮揮手帶走了所有錢。順面說一句,主角的那些完成品全部被拿來將他的女人和部隊武裝到牙齒了。

多麼有愛而逆天的金手指,但現在的情況是:金手指持有者重傷中;主角的侏儒形態覺醒了,但是完全沒有材料和工具讓他展示他的招財能力。

要食物要衣服還是要藥水,這是一個選擇。

杜澤不死心地在街上繼續掃蕩,他的社交障礙保證了他不會和對方砍價,並且在遍地都是魔的七十二主城,杜澤也怕自己說多了暴露他蠢萌的身份——特別是在這個哈爾帕斯城。

之前說過,大陸反面有七十二座城,每座城信仰一位魔神,而哈爾帕斯城信仰的魔神自然就是哈爾帕斯:在七十二魔神中排第三十八位的魔神,稱號是“死和破滅的伯爵”,以眼睛像血一樣紅的黑色大鳩形象出現——這擺明了是作者懶得想設定想名字,從度娘上找到符合設定的“所羅門七十二魔神”後就直接套用了,多省心!

杜澤現在深刻理解了當初縱容一頁知邱這種偷懶行為到底有多不要得了,所羅門七十二魔神中的哈爾帕斯具有這樣一條屬性:他主食人肉,對人類不怎麼友好。於是《混血》的哈爾帕斯也“主食人肉,對人族不怎麼友好”了,而信仰哈爾帕斯的哈爾帕斯城主自然也“主食人肉,對人族不怎麼友好”了。

小生也想主食作者,對作者不怎麼友好了。

前面的路上聚集起一群魔,他們圍繞著一個告示板在交頭接耳。杜澤遲疑了一下,然後小心翼翼地湊了上去。他不敢深入,只能在外圍偷聽一下情況。

“嘖嘖,城主大人這次可真下得了手筆。”

“1、2……5個零,十萬金幣!好多錢!”

“醒醒吧,那不是給你準備的,你能交出一把讓城主滿意的武器嗎?”

……

杜澤震驚了,十萬金幣相當於地球上的1億軟妹幣,哈爾帕斯的城主為了一把好武器簡直是一擲千金,他太小看異世的人對裝備的追求。但是杜澤震驚後就疲軟了,這麼可口的一個支線劇情為什麼要現在出現在他面前,對於現在的他來說就像是一個辣妹在他面前脫光了衣服,而他也有能力撲上去,但是此時辣妹卻笑容滿面地對他說:我來大姨媽了。

杜澤哭著跑開。

避過人群,杜澤的視野突然變得開闊,卻是他來到了哈爾帕斯城的廣場,廣場中央有個黑色大鳩雕像,代表著哈爾帕斯。杜澤愣住了,因為他在雕像的下方看到了一個魔族。那是一個綠衣服的男子,右手拿著一本書,面前擺了一個攤子,上面擺滿了各式各樣的箱子和盒子。

——不會吧,這傢伙怎麼會在這裡重新整理?

杜澤會知道對面的魔族,因為那名綠衣服的男子是《混血》中比較出彩的一個配角:他是一個商人,來歷很神秘,主角和他有過幾次交易,雙方都皆大歡喜。他好像叫……丹?

主角第一次遇見丹就是那經典的狗血橋段:在街上逛的主角總是會在一些小攤上看中一些不起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