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穿著一身休閒裝,臉龐白淨,戴著一副眼鏡看起來斯斯文文的,重點是,男生看起來也就二十出頭的年紀,真的很年輕。
藺越想到自己三十多的年紀,不由覺得有些扎心。
涼涼站在車旁,看著從另一側走過來的孟松,眸光微閃。
孟松沒注意不遠處那道高壯的黑影,邁步走到涼涼的面前,孟松的身高只比涼涼高出半個頭,大概一米八的身高。
看著面前清瘦的男生,涼涼腦海裡閃過的卻是某個男人那將近一米九的大塊頭,渾身肌肉鼓鼓的,看起來就帶勁兒。
孟松沉默了片刻,突然伸手想去拉涼涼的手,被涼涼眼疾手快地避開了。
不遠處的藺越看見孟松的動作差點忍不住衝過來將那個瘦得像柴棍似的男生拎起扔出去。
還好小姑娘動手利落地避開了,不然藺越肯定得爆/炸。
他家小姑娘的手是能隨便握的嗎?此刻藺越完全忘記了,自己當初把涼涼帶回家可是握了一路。
藺越的行為用一句話來形容再恰當不過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氣氛有點尷尬,涼涼退後兩步,笑著開口道:“孟松,今天謝謝你送我回來,我要進去了,你也趕快回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涼涼,你先別走,我還我話沒說。”
涼涼抿了抿紅唇,仰頭看著面前的男生,等著他開口。
“涼涼,我喜歡你已經有三年了,高中時你說不能早戀,我就等著你,現在你已經大學了,應該已經過了早戀的範疇,所以我想問一句……涼涼,你能做我女朋友嗎?”
不能不能,堅決不能,藺越握拳站在原地不動,不是他不想衝出去,是這種事就得小姑娘自己解決,乾淨利落地拒絕才是王道啊。
“抱歉,孟松,我不能答應你,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涼涼開口道。
孟松聽了涼涼的話臉上露出一抹失落的神色,勉強擠出一抹笑,望著面前這個自己喜歡了三年的女孩,心裡很是不捨,但是她已經有了喜歡的男人,這是一個不太好的訊息。
藺越也聽見了涼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