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讓林嬌杏沒想到的是,慶林竟然一口就答應了。
林嬌杏開始的時候有些吃驚,後來一想就明白了,肯定是蘭德慫恿著慶林過去的。
因為除了林嬌杏,慶林最依賴的就是蘭德了。
一想到蘭德和慶林,林嬌杏心裡就特別複雜,其實她早就有所猜測,只是一直不敢去面對。
林嬌杏把自己的猜測跟莫梓楓說了,沒想到的是,莫梓楓反倒比她還要想得開,說他早看出來蘭德是個有擔當的人,肯定也是深思熟慮了才慫恿著慶林去京城的。
如果蘭德真能說服了自己的爹孃,他自然也是樂見其成,起碼不要象葉子文一樣,坑了人家姑娘。
莫梓楓這麼一說,林嬌杏也有些釋然:起碼到現在為止,慶林是快樂的,既然這樣,何不順其自然。
俗話說車到山前必有路,也許事情沒有自己想象中的那樣糟糕也說不定。
慶林去了京城分號,和蘭德一起,只用了一年的時間,就把小味軒經營成了京城數一數二的酒樓。
而且蘭德已經二十來歲了,卻一直沒有婚娶,也不知道他是如何說服家裡人的,反正林嬌杏聽說他是一天到晚的膩在小味軒。
慶林卻是越加的開朗起來,興之所致,還會給林嬌杏寫信,在信裡囉哩囉嗦的扯些閒篇兒。
這就夠了,人生苦短,何必太在意別人的眼光呢?就象林嬌杏,開始的時候,頂著多大的壓力才衝出重圍,如今有了恩愛的夫君,有了可愛的孩子,日子過的和和美美,不知有多少人羨慕呢。
至於慶海,最終走上了仕途,以他的聰明才智,前途定是一片光明。
在這裡要提一提的是方有翠的閨女大妮。
大妮在小味軒幹了兩年就出了嫁。
我們前面說過,劉承業得了小兒麻痺症,雖然救回了一條命,可是卻瘸了一條腿,再加上家裡窮,方有翠一直擔心劉承業日後會娶不上媳婦,所以就把主意打到了大妮和二妮的身上。
有一次偶然得知,南村有一戶人家,因為家裡窮,兒子都三十歲了都沒有討上媳婦,所以就放出話來,想要跟人換親。
所謂換親,就是俗稱的“姑嫂換”,指男子以自己的姐妹給女方的兄弟做媳婦,以換取女方嫁過來作為自己的媳婦。
方有翠一聽就動了心,因為那戶人家還有一個小女兒,比孫承業只小了一歲,如果把大妮嫁過去的話,正好可以把那家的小女兒換到自己家給劉承業做媳婦。
雖說那個小姑娘年紀小了點,可可以先當成童養媳養起來,等到及了笄,孫承業的年紀也夠了,就給兩人圓房。
方有翠打的好主意,也不跟大妮商量,就自做主張的把這事兒給定了下來。
當林嬌杏和大妮得知這個訊息時,大妮出嫁的日子都已經定下來了。
林嬌杏氣得差點沒兜頭給方有翠一巴掌。
大妮不同別人,必竟是在自己手下幹活的,林嬌杏有心維護,想要逼著方有翠退親,後來還是四英嫂提醒了她一聲,說大妮現在不管掙多掙少,銀子都被方有翠拿了去,既如此,倒不如讓大妮早點成親,等到大妮有了自己的家,大妮掙的工錢,可就有理由不給方有翠了。
而且要是退親的話,可是有損大妮的名聲,不如先託人去打聽一下,如果那家人家只是窮,那男的別的也沒啥毛病,不如就應了這門親事。
必竟窮一點沒啥,等到兩人成了親,做事勤快些,慢慢的也會有好日子過,總比方有翠貪圖錢財,把大妮嫁給一個不幹正經事的男人強。
林嬌杏覺著四英嫂說的在理兒,託了人去打聽了一下,知道那家人家還算是實誠人,男人身強體壯的,性子也還不錯,也沒啥大的毛病,是個靠得住的人,林嬌杏才算是放了心。
大妮嫁過去後,林嬌杏也給那男人找了個活兒幹,兩口子都是能吃苦的,也知道感恩,幹活都很賣力氣,不到兩年的光景,日子就紅火了起來。
自己看重的人,現在都過得稱心如意,林嬌杏覺得自己的人生已經圓滿了。
莫梓楓從背後摟住了她,“媳婦,在想什麼?”
林嬌杏轉過身摟住了莫梓楓的脖子,“我在想,如果有下一輩子的話,我怎樣才能繼續做你媳婦?”
莫梓楓輕輕咬了咬林嬌杏的耳墜,林嬌杏心裡頓時一陣酥麻麻的癢。
“我聽說,只要一個人在對方身上打的烙印多了,不管是下一輩子,還是下下輩子,這兩人永遠都不會再分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