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出現。
到了書房,皛皛關上門,立刻怒瞪道,“你們應該知道,我答應過康熙……”
“知道,知道,我們都知道,可這不是沒辦法了嗎,本來想發郵件給你,讓你給點建議,但這屍體的照片實在太多,你都不知道,被分成了幾千塊……要一起發給你,估摸著你郵箱都能炸掉!”
法醫拍的照片都是高畫質照,容量太大。
“幾千塊?”皛皛愕然,“也就是整個屍體都肢解了?”
新聞裡只說是部分,可沒說整具屍體,想來也是不想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景颯將公文包裡的照片一股腦的攤在書桌上,也不擔心皛皛剛吃完飯會消化不良。
皛皛看著那一張張驚悚的照片,人肉和豬肉其實長得差不多,煮熟了那就更分不清了,更
不清了,更何況兇手還將它們切成了片,一片又一片,放的時候還特別整齊,就像放的不是肉塊,而是籌碼牌似的。
“刀工非常精湛!”這是皛皛最直觀的感受,“能做到將屍體如此切割碼放的人,殺人後必定非常冷靜,刀工又那麼好,屠夫和醫生的可能性很大!”
殺人是一碼事,捅一刀就行了,但大多殺人是衝動型,殺完就後怕了,不是逃,就是想辦法藏屍體。
逃就不用說了,這類人通常不到24小時就能被警方緝拿歸案,除非他能馬上逃到國外去。
藏屍體的那類,通常是將屍體裝進櫃子裡,旅行箱裡,或者直接放到床下,目的是延緩被害人發現的時間,從而能讓兇手又更多時間逃走,或者冷靜情緒,也有乾脆買些磚頭水泥,埋進牆壁或者爐灶裡的,或者找深山埋起來的,這其中還有不少兇手在冷靜情緒後會回到案發現場,消滅罪證,或是栽贓,都有可能,警方也很可能會被誤導,但成功的機率也不會太大。
而在殺人後,即不衝動逃離,也不隱藏屍體,而是毀滅屍體的兇手,是最可怕最難抓的一種。
因為沒有屍體,就沒有謀殺。
只要找不到屍體,謀殺就不能成立。
毀滅屍體,有些是用燒的,或者碎成七八塊,分別裝袋,扔進不同的湖泊或者溝河裡。
可眼下這位兇手,他將屍體切成了幾千片,這需要多少時間?
需要的時間恐怕能讓他逃到外太空去了。
還有,人體有四升之多的血,他要怎麼處理那麼大量的血?家用的排水溝如果一下子清排這麼大量的汙血,不會沒人發現,又不是洗衣服的肥皂水,那可都是血腥的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