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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魚麗有了一點小煩惱。

第一是隔壁班的田宓小朋友,她是學習委員兼語文課代表; 隔壁班的語文老師就是方小芳; 兩個人免不了就會碰面。

比如; 方小芳給兩個班準備了練字本,方小芳還沒有發下去; 田宓在交作業的時候就先看見了; 就甜甜笑著問:“方老師,這是給我們的練字本嗎?”

方小芳就笑著說:“是啊; 高考卷面分很重要; 你們現在就要練起來了。”

“我也覺得我的字不太好看; 那我們今天就可以開始練了嗎?”

方小芳見學生那麼主動,哪裡還有不樂意的; 當然點頭:“可以; 你拿去發了吧; 對了; 一會兒叫我們班的魚麗也過來拿一下。”

“好的。”

等魚麗把剩下的練字本搬去教室後; 她才發現有少數破損髒汙的本子夾雜在內,按理說這一般都是上面或是最下面的,可偏偏被夾在中間; 她沒有發現。

“我這本是破的; 能不能換一本?”有個女生問她。

魚麗嘆了口氣,把那本破的拿過來自己用了。

對於這種小手段,魚麗倒不覺得怎麼生氣或者是憤怒,就是覺得有點煩; 她現階段想安安靜靜學習,尤其是課程太快她有點跟不上,一點也沒有心思搞這些。

但田宓並沒有Get到魚麗的心情。

有一天午休,田宓到了5班,找魚麗說了幾句話,問問她期中考方小芳有沒有劃重點,魚麗說沒有,田宓就哦了一聲,回去了。

等到下午自習課的時候,方小芳來問魚麗:“你怎麼沒有去拿卷子?”

“什麼?”魚麗滿臉迷惘。

方小芳頓了頓才說:“田宓沒有和你說嗎?今年高三的一模卷,你去影印室裡拿一下。”

“噢。”魚麗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她本想辯解一下田宓根本沒有來找她說這件事,可一想到中午她刻意在全班面前把自己叫出去,就知道她早有準備,於是乾脆把話吞了進去,“我現在就去。”

方小芳點了點頭,沒再說什麼。

魚麗到影印室裡去拿卷子,田宓正好數好了卷子準備走,看見她笑了笑:“前面還有三個班在排,你等等吧。”

她剛想走,魚麗就攔住了她。

田宓挑了挑眉:“有事?”

“聽說你父母是很有名的大律師?”魚麗問。

田宓矜持地點點頭:“家父家母是有些名氣。”

“噢?那就不知道這些名氣是不是堂堂正正得來的了。”

田宓的臉一下子就青了:“你這話是什麼意思?我父母不是那樣的人,你再胡說八道,我要告你誹謗!”

“我只是合理猜測罷了。”魚麗冷靜道,“畢竟,你這個女兒能信口雌黃偽造證據,叫我如何相信你的父母堂堂正正?如果他們不是那樣的人,那就是你在敗壞你父母的名譽了。”

田宓剛才還鐵青的臉刷一下就白了。

她素來以父母為傲,早早就立下志向要和父母一樣成為大律師,父母很支援她的想法,從小就培養她,她也爭氣,心思縝密又聰明伶俐,前不久還幫父親出謀劃策,詐出了嫌疑人的證詞。

所有人都誇她“虎父無犬女”,說她心裡不得意,那肯定是假的。

可是魚麗這番話,卻嚇得她心臟都要跳出來了。

她不是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正是因為太知道了,才會嚇得呆住,不敢相信自己做了什麼。

其他的事也便罷了,那次她在運動會上誣陷魚麗,今天又故意去她們班找魚麗說話,營造了告知過她的假象,她心裡很清楚,如果魚麗鬧到方小芳那裡,她一定會咬死自己曾經告訴過她的“事實”。

但那都不是真的。

她能騙過其他人,騙不過自己,她犯下的是不可饒恕的錯誤,而這一切,都是因為她太想贏過魚麗了。

然而,今天可以為了贏魚麗不擇手段,未來呢?如果她成了律師,會不會為了贏下那一場官司而偽造證據,視法律於無物?

她還記得父母在她很小的時候就說過,作為律師,盡心盡力為自己的委託人辯護是職責所在,哪怕案件看上去再明瞭,而她的委託人百分之九十九是罪有應得,也該如此。

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她就要盡全力,萬一,那百分之一,就是冤屈呢?

可是,這盡心盡力,絕不包括偽造證據口供。

不能為了贏,不擇手段。

律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