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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但一個人的口糧總供得起。”

他很信誓旦旦說:“大不了我養一個閒人嘛,又不是養不起。你放心,肯定不會讓她餓肚子。”

弟弟的話很刺耳。

啥叫養個閒人?媽天天在家給他們幹活,啥時候閒過了?媽是全家最操勞最辛苦的,在他們眼裡,卻是個閒人。弟弟的話,一聽就不是好話。話都說成這樣,連嘴上都要佔便宜,還指望他們咋孝敬媽。

秀英拉著臉,表情很難看。

春狗則說:“姐姐,我們知道你想孝敬媽。只是那個家又不是你當家作主,人家上有老下有小。你願意,人家家裡的老人不願意。哪有女兒出嫁了,孃家的媽還跟過去一起過日子的,從來沒有這樣的道理。再說,你這樣讓爸爸和媽分開,也不像個樣子。他們年紀大了,老兩個在一塊才有話說,少年的夫妻老來的伴,要不你把爸一塊接過去,要不你兩個都別接,免得人說閒話。你為啥只養媽不養爸爸?”

秀英說:“爸爸有工資,他自己能照顧自己,爸爸你們養,我沒事回來看看他。媽我來養。”

春狗毛著臉來了一句:“哦?四五十歲的人了,還要離婚咯?”

炒了一桌菜,一筷子沒動,一家人為這事,爭的臉紅脖子粗的,各自聲音都激動地高了起來。春狗喝了兩杯酒,說話像吵架。秀英和弟弟們爭,爭到最後,哭出來了,眼睛通紅,兩行眼淚珠子嘩嘩往下落,拿手不住地抹眼淚。

春狗和猴娃看見他姐姐哭了,才都小了聲,沉默下來。

秀英撲在熊碧雲懷裡痛哭:“媽……”

熊碧雲沒想到自己的事引起了全家人的爭吵,她慌張地安慰秀英,拍著女兒的背:“沒事,沒事,我在哪住都可以,哪住都一樣,你莫跟他們吵了。”

作者有話要說: 大家好,因為這章更了就滿3萬字了,榜單在下週星期四,所以要暫停幾天等榜單,不然會超出字數不利於入v。謝謝大家諒解。這本文存稿很足,我想爭取v後日六千。

第10章 大山

下了飯桌,楊文修把秀英叫到臥房裡,私底下跟秀英說:

“你願意把你媽接過去,就接過去吧。”

他說:“我也不指望你們孝順。自己一個人有錢,想咋過咋過,也不指望你兄弟。你媽性子懦弱,跟他們一塊過要吃虧,我跟她在一塊,也過不下去。你把她接去,她要是能過得好一點也是好事。”

秀英只是抹眼淚。

楊文修說:“你那邊家裡也有老有小,壓力也大。你把她接過去養,我一個月給你一百塊錢,當她的生活費。她要吃啥你給她買,要是生病了,你帶她看病。”

她這父親惡劣了一輩子,沒想到老了,竟還能說出幾句人話。秀英擦淚說道:“算了,你的錢也不多,我也沒能在身邊孝敬你,咋能讓你拿錢。媽她花不了多少錢,我能負擔的。”

楊文修說:“你有這心意就夠了,有空的時候多回來看看。你媽雖然不在,我還在,這也是你的家。你能負擔歸你能負擔,我該給她的贍養費是我該給的。”

秀英又是哭。

楊文修說:“這件事不要告訴你弟弟他們,他們知道了我給你拿錢又要鬧。我現在也沒有錢,你也知道我,這些年有幾個花幾個,也沒攢下錢。不過每月都發工資,不亂花,也出得起。來來回回的不方便,等過年的時候一起給你。”

秀英道:“無所謂的,給不給都行,啥時候有了再說吧。”

楊文修拍了板,兩個兒子便無話可說了。

秀英把熊碧雲接過去了。

女婿家確實條件要好一些,房子也大,伙食開的也比自家要好。親家母親家公見了她,笑眯眯的很關切,時常還叫她過去吃飯,拉著她聊家常。談到她的事,親家體貼寬慰說:“當在自己家一樣的,隨便住,住多久都行。”

熊碧雲頭一次感受到了他人的關心。

她很高興,秀英對她關懷倍至,女婿也不讓她幹活。遠離丈夫和兒子,她過得很舒適。

半個月後的一天,下午,她去屋後解手,忽然聽到女婿和親家母說話。女婿在茅房後面劈柴,親家母也在。她耳朵靈敏,一下子就捕捉到對話裡隱隱約約在說她。

她的心頓時提起來了。

她站在牆跟前,悄悄聽,就聽到親家母說:

“你老丈人說的每個月給她一百塊錢?到現在也沒見著影啊,怕是說的假話哦,他哪出得起那麼多錢。”

女婿說:“老問這個做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