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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部分

的進來,不時地擦拭額頭上的汗珠,還不忘恭維道:“大人,這不就在這裡嗎?”神情焦急,心裡卻暗道倒黴,縣令出事,那他前段時間的好不容易獻上的孝敬不就打了水漂?不過,現在是打了水漂不要緊,要緊的是別被眼前的這位抓住把柄啊。

更倒黴的是,眼前這位剛進門,就有人告狀了,告人的是陳家護著的女人,那個什麼梅心兒,他不能趕出去,只能任由事情發展,希望還能博個公正的美名。實在不行,只能犧牲這個方雨晴了。

在朱裕身後,進來的是一個乾瘦的老頭,一身舊官服,已經看不出原來的顏色,到處都是補丁,而且補丁有大有小,有方有圓,顏色也是亂七八糟,雖然補得整整齊齊,卻讓人覺得很滑稽,再配上那一副特別正經的神色,簡直讓人噴飯。

沈覓卻不覺得滑稽,眯眼打量一下,雖然顏色款色看不出品級,不過此人如此出場,再加上一臉剛硬之色,不由得想起一人。早在此地開店之時,按照慣例,商戶應該向當地父母官交些常例,也就是交些錢財換些方便。這時候的政府官員,工資並不高,並沒有現代社會的那些補助,什麼住房補助交通補助津貼獎金之類的,只能依靠這些隱性收入改善自己的生活。

以縣令來說,不過是每月三兩銀子,就這些不多的銀子,也不能全部歸為自己,還要給自己的賬房師爺支付薪水,如此一來,銀子就捉襟見肘,當然身為政府官員,不可能那樣貧困度日,不用自己動嘴,自然會有許多人上門巴結,最常見的就是商人們送的常例,也就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灰色收入,那可是工資的幾十倍呢。(某作者:什麼制度,呸,就那點錢,還不夠武俠小說中大俠的一頓酒錢。真不懂那些人幹嘛削尖腦袋去當官。雨晴:那不是可以**麼!就不興人家有追求啦?)

但是沈覓送錢給本縣縣令,也就是雷雲的父親雷縣令時,竟然吃了閉門羹,原因就是雷縣令有個不得了的廉潔縣丞,名聲之大,幾乎全國聞名,他從不收禮,鐵面無私,雖然是個小小的縣丞,卻是剛正廉潔比包青天還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人正是東海縣縣丞石傑,如同一尊門神,杜絕一切可能的孝敬,因此東海縣雖富,官們卻窮,其他的縣城典吏甚至門子衙役的,只要有關係的紛紛申請調往他處。當初雷縣令,也是因為得罪上級被貶,才會來到這個地方。

石傑進來之後,朱裕已經停在雨晴跟前,指著雨晴道:“就是這個女子冒認官親,說是新科探花的娘子。”

沈覓一聽此話,暗叫不好。這件事可大可小,往大處說,卻是是冒認的罪名,往小裡說,這是沒有證人,可以不了了之。

只是正好撞到石傑手裡,恐怕難以善了。這人最是古板,又自負剛正不阿,軟硬不吃。

雨晴還在打量此人,目光在他的面容和官服之間來回晃悠,她不知道石傑一心想當晴天,只是覺得此人尖嘴猴腮,就是傳說中的雷公臉,再加上破舊的官服,簡直就是電視劇《宰相某某某》劇組出來的。

石傑在堂上端坐,啪的拍了下醒堂木,“大膽罪婦,因何冒認官親,還不從實招來?!”

朱裕擦著汗補充:“還不快跪下回話!”

雨晴僵楞當場,這時候按照劇情,她應該是跪下的,可是她怎麼能跪下呢?就算膝下。。。

☆、第1202章 番外:誰也不能把你帶走(3)

石傑說完,圍觀的人群立刻議論紛紛。雨晴站在一片混亂中,只覺得心中冰涼,受罰,收監,好像不可避免,一股怒火升騰而起,既然如此,何不博一次呢?

“民女不服!”

“你有何不服?”

“大人,既然說是民女冒認官親。冒認何人呢?”

“正是新科探花郎。”

“民女冤枉,民女從未說過此話。”

“媒人口,無量鬥啊。”石傑仍是一副剛正不阿的模樣,“本官要不是有十足把握,也不會輕易斷案。來啊,帶證人,也省得冤枉了你。”

一個女子越眾而出,嫋嫋婷婷,正是梅心兒。

“大人。”梅心兒輕盈的跪倒,“民女是方媒婆地手帕之交,這話確實聽方媒婆說過。”

雨晴從震驚中醒來,激動的喊道:“你胡說!你胡說。我從來沒這樣說過,我只是說……”

“只是什麼?”石傑敏銳的追問。

雨晴咬唇,她當初告訴梅心兒的是,自己不曾嫁人,那個不曾謀面的夫君,是自己編造地,為什麼梅心兒要撒謊呢?

不過,此時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