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歡沒理會方良才的表情,一腳踢在他屁股上,然後自己坐到了前面。方良才身上穿的劣質衣服當然不能見人,所以她還叫人準備了新衣服,方良才穿上也是人模人樣的。
車子行駛了兩個小時還沒停,方良才忍不住又問了一遍:“你到底要去哪兒?”
後視鏡中的清歡雙眸漆黑,她停頓了幾秒才回答方良才:“回家。”
“……家?”三年來,方良才第一次聽到清歡提到她的家庭,“你回家,帶著我幹什麼?”
“順便。”清歡白了他一眼,似乎剛才的深沉只是方良才的錯覺。“不然監獄那裡打不到車,你準備步行到街上嗎?”
方良才:“……”哦謝謝你哦原來是我自作多情了。
一個半小時後,車子停在了一個高檔小區門口。這裡寸土寸金,買得起這裡地皮的都是有錢人家,因為保全做得特別到位的關係,這裡還住了不少明星,房子供不應求,有錢都不一定買得到。
清歡下了車,看著三年不見也仍然嶄新依舊的小區,似乎時間完全沒有流逝,一切都還停留在三年前。
但她知道不是的,她的時間已經過去了三年,她不再是從前的自己了。這裡也不再是她心心念唸的“家”了,“家”這種東西,她從來都不曾擁有過。
如果心底知道付出得不到回報,一切希望都會被人踐踏成泥,那就應該早點清醒過來,命裡無時莫強求,可如果被欺負被錯待,也不能忍氣吞聲。
人活著就要爭這麼一口氣。
“你想去哪兒就去哪兒吧,以後有事找我的話,打這個電話。”清歡塞了張紙條到方良才手裡,然後大步邁進小區。
保安看到陌生人連忙過來攔,清歡眯起眼睛,連保安都還是三年前的沒有改變,什麼都沒變,只有她變了,那麼她那些自私自利冷酷無情的“家人”,有沒有改變呢?如果變了,是變得更好還是更壞?
“不認識我啦?”清歡臉上帶著笑。“好久不見了。”
保安一眼認出她,露出驚訝的表情:“是你?”
眼裡的厭惡與輕視那麼明顯,掩都掩不住。清歡似乎都聽見了他心底的聲音,原來是那個開車撞死人後逃逸的女人,顧小姐那麼好的人怎麼會有這樣的妹妹?
清歡懶得再跟他廢話了,繼續往裡走,保安要來攔她,可惜黑西裝們動作更快,一路上毫無阻礙,清歡熟門熟路地找到自己三年前的“家”,沒有人在,她看著門上的指紋鎖,沒用自己的手去試,因為她知道肯定開不了。
對“家人”們來說,沒有了她,就像是生活中沒有了垃圾與糟粕,身體的爛瘡被切除,多餘的終於不在了,還不趕緊抹去一切她存在的痕跡?
但她偏偏要做那個眼中釘肉中刺,就是要讓他們看得再不爽再難受一點,卻又無能為力。
黑西裝們個個神通廣大,開個指紋鎖實在算不得什麼難事,清歡輕而易舉就進去了,“家”裡煥然一新,連裝修的風格傢俱的擺設都是大變樣。
清歡到廚房拿了瓶飲料,擰開喝了兩口,就開啟電視翹起二郎腿坐在沙發上欣賞起來,囂張的令人看了牙癢癢的。
☆、第七十一碗湯(八)
第七十一碗湯(八)
顧家父母回到家一推門聽見電視聲音還以為是女兒回來了,滿心歡喜的叫了一聲盼盼,結果拐過玄關看見壓根兒不是那麼回事兒,一個他們以為永遠都不會出現的人坐在那兒,翹著二郎腿看電視不說,一手可樂一手薯片,看見他們了也沒有害怕的樣子,反倒是喲了一聲,扔掉手裡的薯片跟他們打招呼:“好久不見。”
準確點來說的話,應該是三年。
顧父顧母的表情充滿了吃驚,嘴巴張的可以丟個雞蛋進去了,清歡看著他們這樣就笑開了花:“三年不見,你們好像不認識我了。”
是的,她和三年前的自己,可是大不一樣了。準確點來說,就是變聰明瞭,聰明到可以一眼就看穿這對假仁假義的夫妻眼睛裡的虛偽。她覺得很神奇,怎麼三年前的自己就愚蠢到沒有察覺蛛絲馬跡呢?
不,也許不是沒有察覺,而是因為內心深處懷抱著可笑的希望,於是自欺欺人,好像不去看,那種痛楚就不存在,維持著表面上的平和,彼此之間就能安然無恙了。
後來發生的事情狠狠地打了她的臉,她努力想要挽回的並不是什麼所謂的“家人”,顧家父母跟他們的女兒才是一家人,從始至終她都是個外來者,是不被接受與歡迎的。
這世界上有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