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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那邊的獄警提醒道,“三十四號時間到”

錢淑蘭站起了身,那邊的獄警過來帶人。正康被帶走時,還勾著脖子哭喊,“奶,奶,你一定要救我啊。”

錢淑蘭重重嘆了一口氣。

等她站起來往外走時,才發現王守仁站在另一個門口正盯著兒子的方向一直看。

錢淑蘭走過去拍拍他的胳膊,提醒他,“走吧”

王守仁收回視線,有些緊張地追問,“娘,正康不會真的要坐牢吧?你有辦法的吧?”

錢淑蘭沒說話,無奈地擺擺手,揉著眉心似乎在思考。

王守仁沒再打擾他娘。

等出了看守所,王守仁發現他娘不是朝門口走的,忙提醒她,“娘,那邊是派出所,這邊才是門口。”不是要去求人家別告正康嗎?怎麼往派出所走呢?

錢淑蘭沒有說話,繼續往前走。王守仁滿腹疑惑地看著他孃的背影,但還是跟了上去。

錢淑蘭又找到之前那個民警,“我要告劉父劉母偷竊罪。我家大孫子走的時候拿了一百塊錢。這事有許多人可以做證。”

民警聽到有這麼一大筆錢丟失,立刻嚴肅起來。開始問明丟錢的經過。

錢淑蘭把事情說了一遍。

民警立即派同事去看守所那邊問犯人的證詞。

給正康作好筆錄之後,民警立刻傳訊劉父劉母。

一百塊錢很快就被民警給搜出來。這也是跟後世不一樣的地方。在後世,民警如果沒有搜尋令是不能直接到居民家裡搜察的。

可這個年代因為法律還不健全,所以沒有這條規定。

當然搜出來的不只這一百塊錢,其它的都有出處,只有這一百劉父劉母說不清錢的來歷,最後這錢被判定為正康帶過去的。

劉父劉母一聽要判十年,直接癱倒在地,一個勁兒地跟錢淑蘭求饒。

末了兩人還開始討價還價起來,“我不告你孫子拐走我女兒了,只要你們能消案。”

錢淑蘭卻一點也不為所動,堅持要告他們。

旁邊的王守仁聽了卻很心動。說到底即使兒子犯了這麼大的錯,他還是不忍心看兒子受苦。

錢淑蘭對這年代的法律不太瞭解,照後世來說,正康這樣根本就不能算是拐賣罪,可現在人家要告他,民警也收監了,說明他確實犯了罪。她朝旁邊的民警諮詢,“那小姑娘才十四五歲,還沒嫁人,我孫子只是不忍心她被這對禽獸父母賣給一個瘸子,也是心善,而且並沒有侵犯過她,再加上兩人年紀相仿,不存在誘騙,應該不屬於拐賣人口罪吧?”

民警很快回答,法定監護人收監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不告他,那拐賣人口罪就不會成立。

錢淑蘭放心了。她堅決要告。

劉父劉母被壓回牢房的時候朝著錢淑蘭破口大罵。

作者有話要說:不太懂那時候的法律,如果有不正之處,可以暢所欲言,合理就會改正。

第84章

出了派出所,王守智帶著錢淑蘭和王守仁找到劉芳名。

小姑娘十三四歲的年紀卻長得瘦骨嶙峋,臉上帶著明顯的傷,手上都是凍瘡,身上的破棉衣幾乎沒有什麼棉花,更讓人驚訝的是這麼冷的天氣,她居然還穿著一雙草鞋,露出的大腳趾凍得發紫。一副受盡苦楚和虐待的小白菜模樣。

想到正康為了她,連親孃都不顧,如果說她一點手段也沒有,錢淑蘭是不信的。她收起自己的同情心靜靜地看著小姑娘。

小姑娘被她帶著打量的目光看得侷促不安,臉色蒼白,緊張得不行顯然以為他們是來找她算賬的。

“你爹你娘就要被判刑了。”錢淑蘭直接告訴她這個爆炸性的訊息。

劉芳名和她的小弟抬頭詫異地看著她。

劉芳名絞著手指,一副很不安的樣子。但從她興奮的眼神以及緊抿的嘴唇還是能明顯感覺到她平靜的面容下隱藏的喜悅。

她旁邊的小男孩大約十一二歲聽到這個訊息,卻是炸了,跑到門後,拿起一根擀麵杖就要往錢淑蘭腦袋上打。

錢淑蘭下意識就要伸手。

王守仁手一抬,攔住了那根擀麵杖。

王守智卻要粗暴得多,下意識地就把人踹翻在地。小男孩蜷縮在地上,疼得嗷嗷直叫喚。

劉芳名看著不可一世的小弟被打,臉上有著一絲暢快。

她握了握拳頭,試著開口求情,“叔叔,我弟弟不懂事,你們饒了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