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也生出一絲嫌棄來。
“大妹子,你剛才說有辦法,是不是說把房子買下來,然後分割成好幾個部分,再賣給其他兒子?”
吳大嬸瞅了她好幾眼,朝她豎了個大拇指,“我還沒說你就能想到,你可真厲害!沒錯!可以這麼辦!”
這種方法在前世根本行不通,可這年代卻是可行的。
錢淑蘭不知道的是。
為了加強國家控制,使私有房產重新回到國有懷抱,國家在1956年出臺了一項新政策《關於目前城市私有房產基本情況及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意見》。
改造的具體方式有兩種:
一是國家經租,即“由國家進行統一租賃、統一分配使用和修繕維護,並根據不同物件,給房主以合理利潤”。
二是公私合營,即對“原有的私營房產公司和某些大的房屋佔有者,可以組織統一的公私合營房產公司,進行公私合營”。
兩種方式當中,國家經租是絕對主流。
國家經租,不僅僅意味著房主喪失了經營自主權,還意味著房主同時也喪失了房屋所有權——按相關規定,“凡是由國家經租的房屋,房主只能領取固定租金,不能收回已由國家經租的房屋”。
也就是說,國家經租只不過是將城市私有房強制收歸國有但又迴避國有化這個稱謂的手段。
國家經租房屋的業主實際上已經喪失了所有權。因此業主死後,經租房屋不能允許他的家屬繼承。
現在大部分的房子其實只有房產執照,並沒有土地證,土地是屬於國家的。
吳大嬸跟她解釋,“不過不是像你說的那樣賣給其他兒子。而是你買下一套房子,然後交由國家經租,到時候就可以讓你其他的兒子過來租賃。戶口也可以順勢落到上面。”
國家規定國家經租的房子可以落戶,但是需要隨租人申請。
“像你這樣為國家作貢獻的房主是享有戶口優先分配權的。”
錢淑蘭嘴角抽抽,照這個說法,這房子只能落戶,根本不屬於她的,哦,對了她還可領到房租。
“就不能兩全嗎?”錢淑蘭有些掙扎,花這麼大的價錢買房子,卻不屬於自己,咋這麼憋屈呢。
吳大嬸搖了搖頭。
錢淑蘭想了想道,“不如這樣吧。你幫我找三套,一套是按照你說的可以用來經營國家經租的。兩套就是我們自家作為落腳點。我家兒子多,我得給他們每人買一套房子。”
她不可能讓自家的房子裡有外人住進去,那樣稍不注意就會被人盯上。所以只能分開來買。
一套專門用來遷戶口,一套是正國的,另一套就是作為他們家的落腳點了。
吳大嬸點了點頭,“現在咱們國家規定,改造起點以下的土地面積是五十平。只要超過這個面積必須交由國家改造。這項政策下來之後,咱們縣大部分的大房子都改造過了。只有一小部分因為大躍進的事情耽誤下來。等大躍進取得圓滿成功之後,上面肯定還要再進行的。所以你們現在買也是趕巧了,等再過兩年想買也買不到了。”
錢淑蘭對這個說法倒也認同,據她所知那些公私合營的企業後來全部變成國有企業,更不用說這些大面積的土地了。
而後他們又看了三家。
第一套面積大,大概有一百平,建國前蓋的青磚青瓦的平房,房頂已經長滿了草,已經有了斑駁的痕跡。傢俱都是用了十幾年的。
這套房子價格並不高。三百塊錢和兩百斤糧食。
一套是面積只有四十二平,房子很小也很破,是泥草房,歪歪扭扭像要倒的樣子。這房子真不能住人,錢淑蘭打算買下來之後,等不忙的時候過來重新蓋。
價格倒也不貴,一百塊錢和一百斤糧食。
最後一套是面積有五十平,卡線上上,剛剛好,房子很新,紅磚紅瓦,還用水泥抹牆。地上鋪著一層青磚。房屋的擺設也非常不錯,古樸雅緻,一看就是家境非常不錯的人家。
“這家人工作遷到省城去了。因為單位有福利房,所以就把老家這房子給賣了。”
這年代如果戶口本上有房子是分不到福利房的。
別以為不在一個地方就不知道,如果有心人要整你,調查出來你家有房子,說不定連工作都得丟了。所以多數人不敢這麼幹。
這套房子房主不要錢,只要六百斤糧食。
雖然這三樣房子各有各的缺點,可錢淑蘭還是決定都買了。不買不行啊,吳大嬸手裡登記的